2021年5月,河南商城縣的許某與婆婆因家庭糾紛撕打,不慎將剛剛2個多月的小兒子摔在地上,致其創傷性顱內出血。之後,許某獨內建著大兒子和受傷的小兒子前往江蘇南通打工,又因生活壓力大,她想放棄生病的小兒子,於是在2022年9月22日23時許,將小兒子放在河南省商城縣一輛三輪車後鬥內。直到次日5時許,三輪車內的男孩被人發現後報警。
另,此前與婆婆的廝打中,許某造成婆婆右肩關節脫位,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
2024年11月13日,河南省商城縣人民法院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許某犯故意傷害罪、遺棄罪,合並執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來源:瀟湘晨報記者於茜雯 周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