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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輝陷「薯仔風波」,當地種植戶:種有機薯仔的土地不到1%

2024-10-22新聞
▲董宇輝直播帶貨的薯仔被質疑虛標「有機薯仔」
10月22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發帖稱,董宇輝9月份在木蘭圍場的一場直播帶貨中所推薦的一款薯仔,存在誤導消費者「是有機薯仔」的情況,該薯仔售價為每斤4.58元,這幾乎是普通薯仔在市場上銷售價格的4倍。
紅星新聞從王海方面及其他爆料人處了解到,董宇輝在此前直播中曾推薦過這款「貴一點」的薯仔,該產品在供應商鑫達商貿有限公司的產品介紹資訊中曾被標註「有機」字樣。
10月22日,當地薯仔種植戶告訴紅星新聞,有機薯仔的種植標準非常嚴格,在圍場只有3000畝左右的種植面積,不到當地所有種植薯仔的土地面積的1%。
10月22日,董宇輝所在的「與輝同行」客服人員回復此事時表示已關註到此事,後續會進行反饋。
職業打假人:
董宇輝未說是「有機薯仔」
但產品連結標註為「有機」
10月22日,王海的助理蔡先生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他們此前接到木蘭圍場當地的薯仔種植戶舉報後,開始關註此事。
王海等人後續調查稱,9月13日和9月14日,董宇輝在木蘭圍場進行兩場直播,在13日的直播過程中,其推薦了一款「快發財」牌薯仔,為5斤裝,售價22.9元,算下來1斤的價格在4元多錢。
「我們後來反復看當時的直播錄屏,發現董宇輝在直播的過程中沒有說過‘有機’這兩個字,他只是讓大家點下面的購買連結,而購買連結上直接標註這款薯仔是有機薯仔。」蔡先生表示。
紅星新聞記者從蔡先生提供的董宇輝直播錄屏上看到,董宇輝當時介紹:「這個貴一點的薯仔,你開啟連結往下面看,有詳細的介紹,他不用農藥化肥那些。」該產品介紹中標註顯示為「圍場快發財有機薯仔無農藥無化肥」。
紅星新聞記者註意到,除了這款5斤22.9元的薯仔產品外,董宇輝在直播間還銷售了5斤12.9元的其他薯仔產品。
蔡先生介紹說,當時董宇輝直播帶貨時銷售的這款5斤22.9元的薯仔,是由鑫達商貿有限公司提供的。經過查詢,該公司確實有一部份薯仔是持有有機認證的,「但其認證有機薯仔產量只有32噸多,那款被標註為有機薯仔的產品在直播時共賣了6.6萬單,算下來需要的薯仔在165噸以上,多出這麽多是不合理的。」
不過,紅星新聞記者查詢後發現,今年9月9日,鑫達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兩項有機產品(OGA)證書,認證範圍均為其有機種植基地,產品名稱為陽芋(馬鈴薯、薯仔),兩項認證範圍內產品面積合計5.88公頃,產量130.5噸。
10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聯系「快發財」牌薯仔的出品企業鑫達商貿有限公司,但是電話均無人接聽。而「與輝同行」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已關註到此事,會進行反饋。
此外,紅星新聞記者註意到,董宇輝此前在直播時推薦的「快發財」薯仔目前依舊在鑫達商貿有限公司的相關網店上銷售,但已沒有「有機」字樣,售價是5斤29.9元。
10月22日,在各平台上已沒有「有機薯仔」字樣
當地種植戶:
能種有機薯仔的土地
不到所有種植薯仔土地面積的1%
10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最早發帖質疑董宇輝直播時賣薯仔存在「有機誤導」的王先生。王先生說,他早年在木蘭圍場周圍種植薯仔,對當地的薯仔種植情況比較了解。
「我是覺得他們這樣的做法對當地農民來說太虧了。」王先生說,供應商在當地收普通薯仔的價格是每斤4毛錢左右,收有機薯仔的價格是每斤1.2元到1.5元之間,但實際供應商打著有機薯仔的名義,把薯仔賣到這麽貴,利潤是根本沒有分配給種地農戶的。今年由於薯仔供應量比較大,收購價格比往年還要低一點。
10月22日,薯仔種植戶管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地能種植薯仔的土地面積至少幾十萬畝,達到有機薯仔種植標準的地塊只有3000畝。「能種植有機薯仔的土地面積不到所有種植薯仔土地的1%。」
管先生表示,有機地塊的薯仔往往會被大型超市等收購商提前預定,其他的薯仔則由不同的供應商收購,然後再負責銷售,「具體後來會變成什麽樣的包裝,我們就不太清楚了。」
當地一名擁有有機薯仔種植資格的種植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有機薯仔相比於普通薯仔,對土地、種植方式的要求更為嚴格,種植過程中不能使用農藥化肥。能不能種有機薯仔,是需要由第三方發資質的,需要在符合條件的地裏面去種。「我們一般都是在種植前就和收購企業約好了的。」
律師說法:
消費者可主張三倍賠償
10月22日,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如果認定商家以普通薯仔冒充有機薯仔銷售,或將構成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規定,經營者存在欺詐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6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付建說,如果主播事先知道所售產品非有機薯仔,卻以有機薯仔銷售,並刻意引導消費者,可能構成共同侵權。需要和薯仔生產廠家一起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但如果其不知情,並且盡到合理註意義務,一般不需要擔責,但應及時停止宣傳,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如果確實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可向主播或者銷售平台或者生產者主張賠償,要求返還付款,主張三倍賠償或者賠償500元,應當保存購物記錄、產品包裝,宣傳有機薯仔的廣告截圖。」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如果商家確實將普通薯仔標註成有機薯仔出售,董宇輝又知情並刻意引導消費者購買,可能會被認定為與廠家共同實施欺詐行為。從民事責任角度,要與廠家共同承擔對消費者的賠償責任,包括退還款項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賠償。從行政責任角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也可能對其進行處罰,比如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而如果董宇輝不知情,一般不需要承擔欺詐消費者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作為直播帶貨主體,需要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提供直播過程中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自己沒有主觀故意欺詐的行為。不過,如果在產品稽核等環節存在疏忽,可能也會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告誡或者其他較輕的行政處理。
張起淮說,如果確實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可以向薯仔的銷售者(直播帶貨平台上的店鋪商家)和生產者要求賠償。消費者是透過直播平台購買的,那麽直播平台也有一定的責任協助消費者維權。而消費者維權需要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訂單截圖,包括購買時間、金額、產品名稱等資訊;直播帶貨的相關影片或音訊記錄,特別是涉及產品介紹部份的內容;薯仔本身(如果可能的話),以及產品的包裝等,這些證據可以用於證明購買的產品與宣傳不符。
此外,消費者可以要求退還購買薯仔的款項。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如果消費者因食用非有機薯仔冒充的有機薯仔等情況遭受了人身損害等其他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相關損失。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實習生 尤麗琴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丁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