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委員會是中國武裝部隊的頂級軍事指導機構,其核心領導團隊包括主席、副主席及委員。
在這次軍事改革前,軍委配置了兩名副主席和八名委員;改革後從2017年起,委員人數減至四名,仍舊保留兩名副主席。
首先,來詳述改革前的體制。
兩位現役副主席是現役軍官可擔任的頂尖職務,不僅領導全軍,同時也是全黨的領導成員(政治局委員)。
八名委員各司其職,分別擔任:
1、國防部部長兼國務委員
2、總參謀長
3、總政治部主任
4、總後勤部部長
5、總裝備部部長
6、海軍司令員
7、空軍司令員
8、二炮部隊司令員
這八名委員實質上包括防長、四總部首腦及海、空、二炮部隊的首腦。
接下來,看看軍改後的新格局。
這次軍事改革深刻徹底,四總部被改組為15個職能部門,原七大軍區改組為五大戰區,陸軍總部、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聯勤保障部隊陸續成立。
與此同時,軍委領導層的人員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不過副主席的職位仍維持兩個。
兩位副主席各有所責,一位主管軍事事務,另一位負責政治事務,這與改革前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副主席的選任並非必須從委員中產生,也可能直接由正戰區級別的軍官晉升,這一點同樣與改革前無異。
但委員的數量縮減至原來的一半,現有四人。
首位委員的地位不變,依舊兼任國務委員、國防部部長,這既是全軍的領導職位,也是國家的領導職位。
國防部部長負責協調軍政事務,推動國防業務的發展及國防動員任務的執行;同時也是軍事外交的主要負責人,經常參與國際軍事交流。
其他三名委員的職責有所變動,分別是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政治工作部主任和紀委書記。
四總部取消並重組為15個職能部門後,職能部門的級別不一,只有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紀委為正戰區級單位,其一把手與軍種、戰區首長同為正戰區級職務。
這三個重要職位由委員兼任,一方面確保與各級作戰部隊的一致性(作戰部隊的參謀長、政治工作部主任為副職),另一方面突出這些崗位的重要性:
1、軍隊的存在就是為了備戰打仗,參謀長的責任重大;
2、政治工作是軍隊的生命線,主任的責任同樣重大;
3、紀委負責執行紀檢監督職能,其監督權需要具備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至於後勤保障部和裝備發展部,它們與辦公廳、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政法委、科技委一樣是副戰區級單位,部長們沒有必要由委員兼任。
而審計署和機關事務管理總局等五個機構僅為正軍級單位,兼任的必要性更小。
目前,各軍兵種的首長也不再由委員兼任。
以前,中國的武裝力量主要采用陸軍為主的結構,四總部承擔了陸軍領導機構的職責,重心偏向於陸軍。
但海軍、空軍和二炮部隊在現代戰爭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強,其司令員由委員兼任可增強各軍兵種的話語權,促進部隊建設。
現在,15個職能部門僅作為辦事、工作機關,不再是領導機關,它們對各軍兵種和武警部隊持平等態度。
隨著陸軍領導機構的建立,各軍兵種已經走向平等發展,無需再特別強調話語權。
感謝您的閱讀,希望您能點贊、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