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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安置條例,這次真的來了!

2024-07-21軍情

劍客行者 三劍客

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終於在大家的期盼中來了。

關系每名官兵切身利益的大事。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超前解讀一下。

文|劍客行者

圖|大唐

編輯|劍客山風

7月19日,國務院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透過【退役軍人安置條例(草案)】,也讓這個關於安置條例的討論和期待,算是有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當塵埃落定,我們關註的目標,已經從何時實施變成了如何實施,如何可以做得更好。

具體的內容公布,還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對於征求意見稿和最後的版本之間到底有什麽差別,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我們卻可以從相關的報道中,了解一下條例的資訊。

報道說,會議指出,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工作意義重大。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適應退役軍人結構、需求變化,進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更好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要不斷完善安置工作機制,最佳化安置方式,鼓勵和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努力實作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充分發揮退役軍人作用。

字少但是資訊可不少。從這一段簡單的話中,其實讓我們對於安置的定位、重點等資訊會有一個初步了解。

圖片來源於網絡

適應結構、需求變化。這句話,其實也透露出目前退役軍人在結構、需求方面的變化,成為條例制定實施的重要誘因。結構變化,比如大學生士兵的比例逐年增多,二次入伍退役軍人比例逐步增加,還有有重要崗位、作戰、骨幹工作經歷的退役軍人比例增加等等。

至於需求變化就多了,比如大家很期待可以直接安排到公務員崗位,期待可以安置到管理崗、專技崗而不僅僅限於工勤崗。還有大家期待逐月這種安置方式,提高安置的選擇面和保障度。

也正是這些變化,促使安置條例的制定實施,也是這個原因讓條例修訂的過程比較漫長,目的還是為了更好做好這個工作。而這些變化,也在條例中有所體現。

科學化、規範化水平。這也是制定這部條例的重要原因。隨著安置工作的不斷深化,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一些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沒有完全適應形勢和工作變化。所以透過制定條例的方式,對有關工作進行進一步的明確規範,讓所有工作都有法可依從而有法必依。近些年來,退役士兵陽光安置、積分選崗的實踐,其實就是科學化、規範化的體現,僅僅量化計分標準,短短幾年就修訂了2次。而修訂後的標準,不是更加全面科學了嗎?而有關工作,不是更加規範有序了嗎?

圖片來源於網絡

筆者的一個戰友就說,以前退役總覺得要找個人才行,現在大家都說沒必要,因為一是一二是二,誰來都沒用。

合法權益。曾經有戰友說,保障法也好,安置條例也罷,都是保障退役軍人權益的,意味著自己所有事情都會管、都該管。

其實不是所有事情,而是合法權益。比如如果你已經放棄了安置資格,若幹年後卻說想重新安置。雖然這也是你的權益,但是絕不會實作和保障。保障合法權益,首先要知道哪些權益合法。而安置條例,就是對退役軍人安置過程中有關權益的進一步梳理規範,方便了解和執行。而一旦出現問題,自然就可以依法保護。所以條例裏,才對相關責任進行明確,同時也告訴大家不履職也要追責。

完善安置工作機制。筆者認為,這透露出兩個資訊,一是目前相關的工作機制在全面性、保障度等方面還有不足,還不能完全覆蓋進而指導工作;另一方面,安置條例出台後,必然會結合有關內容進行拓展細化,對一些具體工作也會出台具體措施、機制。比如退役士兵選拔到公務員崗位的事情,已經在探索。所以安置條例的審議透過,其實只是一個開始,到完成機制體系的建成,還有一段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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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化安置方式。筆者認為,這裏的最佳化,主要是退役士兵方面,主要涉及逐月等方式。特別是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如何打通安置公務員崗位的問題,絕對是工作重中之重。同時逐月這種安置方式,雖然已經實施,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在退休後退役金保留的比例,很多戰友都期待可以進一步最佳化,提升獲得感。

未來條例實施後,必然會將這些細節進行最佳化,利於執行和落實。只不過這樣的最佳化還需過程,可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見影,還需要等待。

鼓勵和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這一點不用多言,自主就業、逐月都涉及就業創業問題。而近些年來,對於就業創業的政策陸續出台,稅收、培訓等都取得一定效果。所以在安置崗位有限,機構調整的形勢下,鼓勵和支持就業創業,就成為重中之重。

鼓勵和支持,絕不是口頭的,勢必會有越來越多的好政策繼續出台。就業是民生之本,高質素穩定就業,也會是工作目標。

努力實作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對於安置,一些戰友覺得目的是讓大家滿意,就是讓自己滿意。也有戰友覺得安置,就應該全部公務員,甚至把事業編作為評判標準。筆者認為這是不對的,安置的目的不是大一統,而是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企業、事業只要適合都是最好的歸宿。而豐富的安置選項,自然就能更好發揮大家的才能,才能避免人不配崗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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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戰友說,既然要安置好,只需地方提供最多最好才行。筆者認為,安置工作,是地方機構和人才建設的一個方面而不是全部,所以要結合你的實際提供崗位。並不是說級別越高、權力越大,就是好單位,給你找到一個適合的單位,才是真正的負責,為你好。所以我們也需要正確理解,調整好自己的期待值,這樣獲得感剛剛好。

審議透過了,雖然安置條例依然沒有揭開面紗,我們還無法一睹風采,但是對於未來,對於未來的安置工作,我們也足夠可以期待,期待一個新的行程新的感覺。

對於安置條例,其實我們也需要理性對待。它不是萬能良藥,也不會立即解決所有問題。一個一個來,一個個幹,最終也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如果快的話,或許下半年退役的你,就可以親身見證安置條例帶來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