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小學時看到自己身邊有同學有自傷的行為,當時很不解,也有一點點害怕和困惑,後來因為學習和工作接觸到相關的議題,做了一點點研究。
調查顯示,香港大約有15% 的初中生會進行非自殺性的自我傷害 (You, Leung, Fu, Lai, 2011), 這個數據在大陸應該也是差不多的。
自傷是一種兒童與青少年 自我表達 與 自我懲罰及摧毀自我信念 的方式,也可能是 獲得掌控的方式 (包括控制自己和他人)。
自我表達:孩子內在感到非常憤怒或煎熬,但沒有可以信任的人可以訴說,於是他們轉而傷害自己,透過肉體的痛苦來轉移情緒上的痛苦;
自我懲罰:當孩子收到傷害時,尤其是被親近的人傷害,他們會傾向於認為是自己的錯,對外無力抗擊時,他們會自己自我懲罰;
控制他人:自傷的青少年可能會將此作為控制他人的手段,透過傷害自己,讓對方內疚,從而滿足自己。
各類研究顯示,兒童和青少年非自殺性自我傷害看似與低自尊和自我壓抑有關,但底層的原因更多與家庭原因相關,例如家庭相關的兒童虐待(性虐待、情感虐待、身體虐待、目睹暴力等)、親子溝通問題等。
回到題主的問題,青少年非自殺性自傷問題如何處理,要重點關註三點:
- 是否存在家庭虐待的情況
2. 因為青少年表達出內心的痛苦,慢慢學著用其他方式去抒發痛苦、解決問題
3. 親子溝通是否存在問題,如果存在,引導父母改善溝通能力,並提高親子溝通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