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如果我們把我們的記憶和思想認為是我們一個人的主體部份,那麽主體部份還保存,又怎麽不算是活著呢?個人的心臟壞了,做了心臟移植手術,這個人仍然活著,一個人的左腿截肢了,換上了義腿,他仍然活著,除非是一個人的頭腦斷掉了,這個人的主體部份已經喪失,就真正的死亡了。但是如果能夠把記憶匯出,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
如果現在我的身體所有的思想被抽離,註入了我一個同事的思想和所有的記憶,那麽這一切完成之後,我的同事肯定會很驚奇:要命了,我的身體怎麽變成了別人的身體?我所有的記憶都沒問題,就是我的軀體變了。
我想那個時候我身體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所有的回憶、愛好、以及各種偏好都將會是我的同事的特征,記憶裏儲存的所有的知識經驗以及各種認知都完全是我那個同事的內容。
那麽我認為那個人並不是我,而是我的同事。我的軀體只是他的宿主。
就像是一台電腦,它顯視器(外貌特征),他的主機箱,他的音效卡顯卡這些都只是這個電腦的輔助內容,而他最核心的部份仍然是電腦的主機,儲存了所有內容的那塊硬碟和CPU主機板。
如果可以把我所有的記憶都抽離,這是一個人有思想,有內容的那一部份,是最核心的部份,如果把這一部份註入到一個空白的身體,他擁有了我所有的記憶經驗體驗知識還有認知,那麽這個人就是我吧,只是靈魂與思想入住了一個新的房子。
身體只不過是我們思想和靈魂的房子。如果我們的思想和靈魂可以脫離軀體的束縛,自由自在的飄蕩,應該也非常非常的奇妙。
然而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生命的存在是有三個必要條件:
這三個必要條件是:
1.有機分子的存在和運作:生命體記憶體在大量的有機分子,包括蛋白質、核酸、碳水化合物和脂質等。這些有機分子透過化學反應進行運作,從而維持生命的各種功能。
2.能量的獲取和利用:生命體需要能量來維持其各種生命活動,例如新陳代謝、運動和生殖等。生命體透過吸收外界的能量,如光能、化學能和熱能,並將其轉化為自身能夠利用的形式,如ATP(三磷酸腺苷),從而滿足生命活動所需的能量。
3.遺傳資訊的傳遞和復制:生命體記憶體在著遺傳資訊,它以DNA(去氧核糖核酸)的形式儲存。遺傳資訊的傳遞和復制是生命體繁衍和前進演化的基礎,它透過遺傳物質的復制和傳遞來傳承和傳遞物種的特征和特性。
以上只是講有機生命體根本就不涉及的思想和記憶問題。
然而如果記憶可以抽離並註入一個空白的身體,如果這個可以實作,有可能對於生命的續存問題進行新的的定義。
如果科學可以發達到如此程度,那想想也挺恐怖的。恐怖的地方就不加以展開了,可能會跟利益、犯罪、生命的掠奪以及統治有關。但是科技的未知領域讓我們無法預測。讓我們期待未來的無限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