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本月8日審議透過,將於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連日來,礦業界、法律界人士對新法出台反應熱烈,多方呼籲加強礦業律師隊伍建設,提升礦業法律服務水平,推進礦業法治建設,助力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保障增儲上產。
在礦業法治創新研究聯盟16日主辦的第三屆中國礦業律師30人論壇暨新礦法學習會和非法采礦案實務培訓會上,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常務副會長、自然資源部儲量司原司長鞠建華表示,保障國家礦產資源供給安全是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新礦產資源法將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從法律上構建了全面系統的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體系。
目前,社會上對礦產資源開發存在較多誤解,「談礦色變」普遍。對此,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資源法學專業委員會主任胡德勝在論壇上表示,人類的任何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利用自然資源,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存續和發展的物質基礎。
「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利用是核心和目標,保護是手段和路徑。」胡德勝說:「保護礦產資源是為了更科學、更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礦產資源,實作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而不是盲目地保存礦產資源、阻礙利用礦產資源。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周塞軍在致辭中表示,新礦產資源法的施行,對於未來礦業法律服務提出挑戰,也帶來新的機遇,礦業法律界人士應加強學習。他期望更多的律師加入到礦業法治建設之中。
11月16日,第三屆中國礦業律師30人論壇暨新礦法學習會現場。攝影/章軻
「律師是礦業法律制度完善的推動者。律師能在辦案實踐中發現法律漏洞,‘高手’預知法制走向,再‘高手’能推動法制完善。」原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司長關鳳峻在論壇上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在論壇上表示,當前,礦業法治建設對專業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劇上升,礦業律師數量和質素的提升需求迫切,礦業律師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和關鍵。「這也正是推動更多法律人士和礦業法治復合型人才加入礦業律師隊伍的契機。」他說。
曹旭升認為,將智庫思維引入礦業律師隊伍建設中,是解決當前礦業律師稀缺,提升礦業律師涉礦問題綜合解決能力的重要途徑。他分析說,礦業法律事務本身復雜、綜合、專業交叉,這決定著僅有法律思維解決不了礦業專業法律問題,應透過智庫思維,推動礦業律師與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機構、地勘單位、行政機關等多方機構的互動。打破專業與行業之間的壁壘,搭建人才、機構、資源的共享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協同效應。
曹旭升在專題報告中建議,整合立法、行政、紀檢監察、環保督察、檢察、審判、專家證人、礦業權人礦業律師等18類礦業法治人才,構建多元律師隊伍。「這種多樣化的隊伍可以更有效地應對礦產能源法治建設中的復雜問題。」他認為,智庫思維賦能下的礦業律師隊伍,應當透過民主黨派、律協、行業協會、開門立法等途徑和方式,主動參與立法調研、制度構建和礦政管理等事務。
第三屆中國礦業律師30人論壇16日還宣布成立了礦業法治講師團,吸收了礦政管理機關、行業協會和學會、高校、律師協會、礦業企業的專家、學者和礦業律師等專業人才。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