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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道理是你失去物件後才知道的?

2020-02-19心靈

1.異地戀太苦,能不談異地戀就盡量別談。

2.感情需要克制,不宜用力過猛,太強烈的愛只會讓你失去那些讓他(她)心動的魅力。

3.戀愛之初你擔心過的那個問題,最後一定會成為真正阻礙你們的問題。

4.在你感覺所有一切都理所當然的時候,往往是暴風雨來臨的前夕。

5.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沒有誰虧欠誰,但它就像是乘法,一方為零,滿盤皆輸。

6.純粹的感動不是愛情,戀人也不是你的情緒垃圾桶,分享快樂永遠比宣泄情緒更重要。

7.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不應該是你世界的重心,你還有很多有意義的事值得去做。

8.沒有誰在感情中該虧欠誰,也沒有誰離不開誰,時間總是最好的良藥。

9.分開以後,我希望你過得比誰都好,也希望自己永遠都不知道。

10.一個好的伴侶關系,應當是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對方的自由,又以珍惜之心不濫用自己的自由。

11.世界這麽大,找個愛你的或者你愛的人不容易,如果你已經遇到了,記得且行且珍惜。

12.人生這麽長,告別的時候要用力,從此以後,你有你的聲色犬馬,我有我的明日天涯。

PS:

回歸知乎之後寫了好幾篇回答,幹貨也好,段子也罷,效果平平,但是這篇隨性的感悟能有這麽多贊,確實挺讓我意外,看來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吶。

以上這十幾條感悟,是我個人對感情不同階段的總結,我曾有一場長達五年的初戀,又花了整整兩年走出傷痕,期間所有的的歡樂與痛苦、清晰與迷茫,到此時反而愈發平靜了。

所謂的道理固然重要,但又不那麽重要,倘若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應該還是想像當初那樣對你好吧,還是願意用盡力氣地去愛你,管他的貧窮還是富貴、戒律還是清規。

所以這些道理啊,我在這裏認真地說給你聽,你可以收藏、可以記著,但不必真的苛求避免犯錯,也不必步步小心膽戰心驚,遇到對的人就盡力去愛吧,不必顧忌,也無需猶豫。

因為,愛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而因害怕傷害而選擇不愛才是真的懦夫。

嗯,關於評論區的高贊評論,我想回應的大抵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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