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I want is love, not marriage.
不願意結婚,其實至少包含了以下3層含義:
1)不願意結婚,是因為現有的某些條件不滿足,比方說暫時還沒有找到the only one、目前經濟條件尚不允許;
2)不願意結婚,是因為不願意經歷婚後的一地雞毛,比如對女性來說可能是處理婆媳關系、承擔更多的家務、喪偶式育兒、職業進入停滯期(特別是生育過程),比如對男性來說可能是賺來的錢要全額上交太太、從此要被管束、失去自由時間;
3)純粹不喜歡「婚姻」這個形式,或者換一句話來說,願意選擇domestic partnership或其他形式的親密關系(比如 DIY一份雙方契約 )但不願結婚。
我覺得大多數人的不婚,應該都以前2個居多;但是我偏偏就是那個3(在我的愛情觀裏,愛情和婚姻是兩件不同維度上的事情, 我不認為婚姻就是圓滿愛情最好的歸宿,我覺得婚姻充其量只是愛情的一種走向、一種被大多數人所踐行的走向 )
但即使大多數人都踐行,不代表著我也要踐行,因為個人情況不同。
至於我想要「DIY婚姻」的原因,主要有二:
(1) 在我心裏,一份真正好的relationship是 「 經濟獨立,情感互通 」。而婚姻制度,於此無益。
目前的婚姻制度,它唯二的幫助就是:在法律上規定了「經濟互通」這一原則;在道德層面上要求了雙方「不拋棄、對彼此忠誠」。——具體分析可見我的另一條回答:不婚主義者為什麽不願結婚? - 知乎 (zhihu.com)
但是這些對我來說都幾乎無吸重力:
我不需要靠婚姻去合資買房(我可以自己賺錢買房);
我不需要靠婚姻去獲得長期飯票(我認為花自己賺的錢最硬氣);
我不需要靠婚姻去養育一個孩子(至少目前我還沒有想要孩子並承擔母職工作,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想要孩子且我認為自己的物質和精力投入都適合養育一個孩子的條件的話,那我會考慮去國外申請試管嬰兒或者領養,但我覺得隨著未來國內生育率的持續降低,也許國內也會開放單身女性試管嬰兒這條通道的);
我不需要靠婚姻去綁牢一個男人(如果不愛了,那就好聚好散);
我不需要靠婚姻去獲得陪伴(戲劇書籍、閨蜜朋友、乃至自我冥想都是高質素地度過時間的方式,如果和不情投意合的人相處,未必能減輕孤獨感)
(2)DIY婚姻,也表達著我對於愛情的態度。
在我的愛情觀裏,相愛是雙方的事情(這裏僅討論在「非開放性關系」的語境下),只要這種相愛沒失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那麽任何其他人都無權幹涉。
因此,我希望中的愛情,是可以昂首挺胸的、是可以抵禦社會規訓和世俗偏見的。 這才是我理想中的愛情的力量。
與其說我不喜歡「婚姻」這個形式,倒不如說我討厭大眾對於「婚姻」的偏見和刻板印象(簡單粗暴地把「結婚」=「幸福」,把「大齡未婚」=「人生失敗」)。隨著年歲的增長,我或多或少地感受到這種世俗眼光的審視,但是我不打算去迎合它。
如果迎合了一個,那就意味著要接二連三地去迎合剩下的那些所謂「成功美滿」的人設 ——比方說,年齡到了就應該考慮結婚,結婚就應該找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後就應該考慮生孩子了,父母就應該要為了孩子做出犧牲,孩子就應該被教育要考上一個好大學,孩子到了年齡就該要結婚了,等等;從自己,到孩子,再到孩子的孩子,我們的一生就都是為了迎合這些所謂的「美滿人設」而奮鬥,但是有沒有可能,這些都不是我們想要的?有沒有可能,我們只顧著迎合別人,卻忘了取悅自己?
我不願意,當我20歲不想學金融想讀哲學時被嘲笑「太叛逆」;
我不願意,當我30歲未結婚想要拼搏事業時被教導「太怪異」;
我不願意,當我35歲有了伴侶卻不想要孩子時被指責「太自私」;
我不願意,當我40歲想要辭職去環遊世界的時候被揶揄「太理想主義」;
我不願意,當我50歲要離婚去追求真愛的時候被勸說「太魯莽滑稽」;
我不願意,當我60歲突然發現自己愛上了另一位女性卻迫於世俗眼光而不敢對她說「我愛你」;
我不願意,當我70歲病痛纏身卻為了顧忌我孩子的孝順名聲而放棄安樂死這個好主意;
我不願意,我的人生就這樣被規定,被所謂的「美滿」限制,好像這個世界上除了這一條主流的路,任何走上「歧途」的人都是可笑愚昧無知的。
當然,也許我和你們一樣,一生順遂——也許不會不婚、也許不會做丁克族、也許從沒想去環遊世界、也許不會離婚、也許不會愛上同性、也許不會病痛難忍。但是誰又能保證,我們不會在某一刻渴望裸辭、渴望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渴望談一場羅馬假日般的戀愛、渴望出格一次、渴望逃離世俗的規訓默示、渴望只做回我們自己......
成為非主流沒有錯,錯的是把非主流貼上標簽並打量它們的那些有色眼鏡 。 即使我今天沒有成為非主流,誰又保證明天不會呢?即使我們不會,誰又能保證我們的孩子不會呢?
我並不是非要「特立獨行」不可,但是我希望自己如果有一天、如果在某一件事上,與大眾的、主流的觀點格格不入的時候,我有say no的勇氣。
而我希望那個成為我的靈魂伴侶的那一位,也同樣對於非主流有著和我一致的、擁抱的態度。
只是碰巧地,這第一件「非主流」的想法就是——「我不認為婚姻是我愛情觀中的美滿結局」。因此我必須要說出來。也許我天性懦弱,從小就不敢見義勇為,但是我相信「 勇敢是可以被訓練的 」,我相信「每天都做的事最終成為了我「。
我不需要找一個人來拉我成為主流的一份子、來試圖拯救我;如果那個人,願意和我一道,拋棄對於主流和非主流的藩籬,只堅信自己內心的道德感,那我會歡欣雀躍地和ta並肩作戰。
否則,一個人作戰也不可怕,因為每個人生來就是孤獨的原子,觀念天差地別的人也註定無法產生深刻的內心共鳴;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類的孤獨感,只能依靠深刻的情感互通和內心共鳴才能抵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