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不知道要不要去找一個人說說話。
我一個人走路,一個人聽歌,一個人安靜地坐著。
他們說這是孤獨,我卻只是不想去打擾別人,也不想別人來打擾我。
在主動行為中,「不想」是一個挺有個性的詞,它表示著個體有能力達成某件事但沒有意願去行動。
在人際交往中,有一類人總是不想去主動交流,他們在人群中也能很鬧騰很大方,對待朋友也足夠真心熱忱,但一旦分開,他們就好像忘記了其他人的存在,甚至幾個星期都不會主動去找朋友聊聊天。
在外人看來,他們挺孤獨的,這麽不愛說話的人該有多無聊呢?
但其實性格特質越偏向內向並且情感越獨立的人通常越習慣甚至是喜歡孤獨,因為情感獨立的人沒有特別強烈的欲望把自己的情緒轉變寄托在與他人的溝通中,獨處對他們來說反而是更好的享受。
這就牽扯出「不想」的第一個原因:
不想被聊天占用時間
聊天是一件很費時的事,聊得開心時間一晃就過了一兩個小時,聊得不開心那就更覺得時間被占用了。
所以在交流欲望不是特別強烈的時候,他們更願意選擇安安靜靜地獨處。
要註意,這裏有四個字「特別強烈」,它指代的意思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