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個女孩,她的童年簡直倒了血黴。
她爸是個戀童癖,後來因強奸幼女被判終身監禁,在服刑期間自殺了。
她6歲那年,媽媽離家出走了。
後來沒辦法,她去外公家住。
可外公也是個混蛋,經常打罵她,虐待她,甚至還猥褻她。
10歲時,她和親哥哥發生了性關系,還不止一次。
11歲,在小樹林裏跟其他同齡男生提供性服務,
男生們會給她一根煙、一點小錢,甚至對她表現出一點友誼,都能換取一次和她發生關系的機會。
很多年以後,她成了一個殺人狂魔,而且只殺年紀大的男人。
因為童年的經歷導致她非常仇恨中老年男性。
很多女孩的成長經歷,沒她那麽糟糕,但也會碰到很多類似的問題——父母對他們缺乏關愛和教育,童年時可能遭遇過虐待,性侵,沒人傳導他們正確的性觀念等等。
這種童年經歷,會影響他們以後對世界的看法,比如,有的人童年被打罵虐待,長大或許會表現的崇尚暴力。
有的人,童年被性侵,長大或許會厭惡男性,恐懼男性,難以跟男性正常交往。
今天,講講這個女孩的事,希望給你們一些警醒。
這個女孩叫艾琳·烏爾諾斯,是個美國人。
要說這事兒,咱們得先從一個強奸犯說起。
1957年,19歲的馬羅利在入伍前一晚,控制不住自己,偷偷潛入了一所房子,試圖強奸女主人。
但他遭到劇烈反抗,沒能成功。
接著,馬羅利在法庭上承認自己是性癮者,控制不住對女性的欲望,被判強奸未遂,入獄4年。
出獄後,他當起了小老板,開了一家電維修店,因酗酒成性,服務態度惡劣,收到無數客戶投訴。
同時,他的性癮還是難以控制,常年招妓,出沒於各種色情場所,站街女之類的也是來者不拒,而且越玩越下道。
有次,他讓2名脫衣舞女和2名妓女,當著他的面發生性行為,他自己先跟一邊欣賞,等到感覺上來了,再加入進去。
因為他這些惡習,馬羅利的五任妻子都和他離婚了——即使在美國社會,他也算個標準的人渣。
但1989年11月30日,這個人渣死了。
當天晚上,馬羅利像往常一樣,開著凱迪拉克,在街邊搭上了一位失足婦女。
這姑娘長得挺兇,留著一頭大波浪,上身套件無袖衫 下身穿了條牛仔短褲,滿嘴黃牙,一口臟話,邋裏邋遢的,要是讓單田芳老師看見,估計夠說一段的。
雖然一看就是個「便宜貨」,但馬羅利性致上來了,沒管那麽多,談好了價,就把姑娘拉到了一片小樹林裏,準備開始今晚的交易。
幾十分鐘後,馬羅利成了一具死屍,兇手正是失足婦女——艾琳·烏爾諾斯。
她用點22口徑手槍,在和馬羅利的「誠信交易」裏,點下了4個小黑點。
身中四槍的馬羅利一咽氣,艾琳迅速搜刮了他的錢包、證件。
然後她找了一條毯子和一堆硬紙板——把屍體蓋好後,一絲不掛的艾琳坐上凱迪拉克,點火,掛擋,走人。
她把車開到一處荒地,穿好衣服,喝光了車內的啤酒,把馬羅利的衣服和不值錢的玩意兒全扔了,然後開車回到一家汽車旅館。
旅館房間裏,艾琳的同性女友睡得正香,剛剛殺了人的艾琳,一身酒氣,一臉愛意,她不忍心吵醒女友。
這雖然是她第一次殺人,但已經謀劃了17年。
她被捕後交代:我花了17年才終於邁出殺人這一步…忍心殺死一名強奸犯或其他任何人。
17年前,年僅16歲的艾琳被親人趕出家門,流落街頭。
她能想到來錢最快的途徑,就是在樹林或山洞裏,給男人提供性服務。
用身體換錢,她在更年幼的11歲時,就已經學會了。
1956年2月29日,馬羅利強奸案的前一年,艾琳出生在美國密芝根州的特洛伊,上面還有一哥哥,叫基思。
她爸皮特曼,是個戀童癖,跟她媽黛安在一起時,她媽才14歲。
在艾琳還沒生下來前,皮特曼可能覺得,隨著年齡的增加,妻子不再可愛了,於是他拋妻棄子,離家出走。
後來,皮特曼因綁架、強奸一名7歲幼女被判終身監禁,在服刑期間自殺了。
黛安和丈夫比起來,也沒好哪去。
身為單身媽媽,黛安活得特瀟灑,不管倆兄妹如何哭鬧都不管,不是睡大覺,就是出門遛彎。
艾琳6歲那年,黛安出去遛了個再沒回來的彎兒,離家出走了。
沒辦法,黛安的父母——勞裏和妻子開始照顧自己的外孫、外孫女。
蛇鼠一窩,外公勞裏也不是啥好東西。
早年間,他就猥褻過自己的親生女兒黛安(妻子布裏塔為此很吃醋,深深嫉妒自己的女兒),現在把基思、艾琳接過來後,也強吻過艾琳。
據有些專家分析,艾琳可能遭受過外公的強奸,艾琳自己沒承認過這件事,所以強奸不一定存在,但猥褻是肯定的。
勞裏脾氣很暴躁,每當艾琳犯了錯,勞裏就會讓艾琳把褲子脫掉,拽來一根皮帶,猛抽艾琳裸露的屁股和雙腿。
除了猥褻、暴打外,勞裏最愛幹的就是「精神虐待」。
有一次,勞裏看見艾琳扔掉一個沒吃完的烤薯仔,強迫她從垃圾桶裏撿出來,再逼著她吃下去。
艾琳想養一只小貓,勞裏竭力反對,還逼艾琳一直看著,自己淹死貓的整個過程。
在11歲之前,艾琳一直叫勞裏爸爸,她一直認為,自己跟親生母親黛安是姐妹關系,直到其他孩子告訴,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實家庭關系。
艾琳的童年生活,是倒了血黴的,爸爸戀童,媽媽遺棄,外公猥褻+虐待,外婆除了吃醋,啥也不會。
這種不健康的家庭關系,往往會催生更不健康的孩子。
10歲時,艾琳和親哥哥基思發生了性關系,不止一次,有回還被鄰居的小孩撞見了。
11歲時,艾琳開始在樹林裏,和其他同齡男生發生性關系。最多的一次,她同時跟6個男生,甚至更多人發生了性關系。
像前面說的那樣,很多人分析,艾琳這麽小就出現性行為,說明兒時就遭遇過性侵,把矛頭指向他外公。
這事兒在她的「童年玩伴」裏,得到了側面的證實。
許多男性證人後來回憶,自己在12~14歲時,把第一次給了艾琳,當時艾琳幾乎一言不發,整個過程很機械。
艾琳和他們發生性關系,想要的不是快感,而是交換——一根香煙,一點小錢,甚至對她表現出一點友誼,都能換取一次和她發生關系的機會。
因為這些,艾琳收獲了很多外號,比如「煙奴」和「妓女」。
除了性,這些用很小代價占艾琳便宜的小逼崽子們,還有另外的刺激方式。
20世紀60年代的底特律郊區,毒品風行,艾琳透過交換,在「朋友」手裏得到了大麻和搖頭丸,還對鎮靜劑和酒精上了癮。
她還多次偷竊,有次偷到外婆的公司時,被抓個正著。外婆羞愧難當,直接辭職了。
14時,艾琳意外懷孕,生父不明,被外公外婆發現時,已經懷孕6個月了。
外公勞裏非常生氣,他開車把艾琳送到了「未婚媽媽之家」,禁止任何人探望或打電話,這期間,只有外婆布裏塔偷偷給她寫了好多信。
在「未婚媽媽之家」,艾琳生下一名男嬰,為了向哥哥表示敬意,她給兒子起名叫基思。
孩子生下就被送走了,她再沒見過。
生完孩子後,她回來上學了——其實艾琳一開始成績不錯,脾氣也挺溫和,但是從8歲那年,她的成績突然開始一落千丈,脾氣也變得非常暴躁。
最嚴重的時候,她會拿起刀,威脅要殺死身邊的人。
沒人知道8歲那年,艾琳到底經歷了什麽,有人猜測是因母親的遺棄,有人猜測外公勞裏強暴過艾琳。
總之,她變得越來越不正常,還被診斷出視覺和聽覺異常,但外婆拒絕帶她做進一步檢查。
艾琳從「未婚媽媽之家」回來不久,外婆就因肝硬化去世了。
勞裏十分悲傷,加上看不慣自己的外孫、外孫女,一氣之下,他把艾琳、基思趕出家門。
基思去了朋友家,艾琳則開始流落街頭,在密芝根的高速路上隨意搭車,和搭車時認識的各種男性廝混,去汽車旅館賣淫。
沒有地方去時,她就睡在廢棄的車裏或樹林裏。
冬天時,因為太冷,她經常凍僵——成年後,艾琳的腳一直是藍紫色的,就是那時候給凍的。
1974年,哥哥基思痛下決心,要戒掉酒精和毒品,他順利透過體檢,參軍入伍,可惜,一個月後就被診斷為癌癥。
在基思和癌癥抗爭期間,獨居的外公勞裏,在1976年自殺。
沒多久,基思也被癌癥奪去了生命。
至此,20歲的艾琳,爸爸自殺,媽媽遠走,外公自殺,外婆去世,哥哥病死,生命中能有依靠的人,全沒了——雖然之前也沒靠上啥。
這期間,艾琳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
在佛羅裏達搭車時,艾琳遇見了路易士·費爾,一個69歲的有錢老頭。
一個想找個年輕姑娘,一個想找個「幹爹」,倆人情投意合,立即就在一起了。
路易士送給艾琳一顆大鉆戒,接著,倆人迅速結婚,婚訊還登上了當地報紙的社會新聞版——連這種小事都報,真是無聊,我們的社會新聞精彩多了。
婚後,艾琳返回特洛伊,向鄰居炫耀自己的丈夫和手上的大鉆戒,宣稱自己生活美滿,婚姻幸福。
大家都以為艾琳找到了好歸屬,但她的生活並沒步入正軌,特別作。
她酗酒,每晚都去酒吧喝到吐,還對老公進行家暴。
費爾因為艾琳家暴,向法院申請了一張限制令,接著,艾琳又因為毆打一名酒保被抓了起來,這事兒讓倆人正式離婚——從結婚到離婚,只用了5個周。
離婚後,艾琳又繼續之前的流浪生涯——搭車,賣淫,醉酒。
在這期間,艾琳使用不同假名,犯下了大量罪行:打人、偷盜、非法持有槍支、酒駕、酒醉鬧事等等。
有一次,可能是喝大了,她還對自己的腹部來了一槍。
1981年,她的生活又出現了一次轉機。
25歲的她,認識了一個叫沃茨的男人,52歲,汽車工人,人很好。
倆人同居後,過了兩個月特別甜蜜的生活。
在沃茨眼裏,艾琳總是嘻嘻哈哈,性格外向,待人友善——「抽煙、喝酒、說臟話,但是個好姑娘」。
這也是艾琳第一次想要好好維持的關系。
但她沒維持住——有天晚上,倆人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艾琳很傷心,覺得感情走到了盡頭。
第二天,她買了6打啤酒,開著沃茨為她買的車去了海灘,喝得大醉。
然後,她又買了一把點22口徑的手槍和一些子彈,又去酒行(美國的名煙名酒)買了一些威士忌,把利眠寧(一種安眠藥)混入酒裏。
喝了這玩意,她開始大鬧天宮。
穿著一身比基尼,艾琳揣著槍,走進一家便利店,開始搶劫。
搶完沒走多遠,她就被警察按住了。
最終,艾琳被判持槍搶劫罪,有期徒刑三年。
沃茨還是很愛她的,給艾琳請了一位律師,還時常去探監。
在這期間,艾琳經常跟他抱怨,說監獄裏好多同性戀,特別惡心她們。
但愛情抵不過時間,慢慢的,倆人斷了關系。
1983年9月,艾琳刑滿釋放。
令人意外的是,她從出獄開始,就聲稱自己是同性戀,跟之前那個「恐同者」完全不是一個人。
她從佛羅裏達,去了華盛頓,到了一個叫艾德的筆友家——艾琳入獄後,沃茨慢慢不來看她了,她就交了一些筆友,艾德就是其中一個。
她嚴肅告訴艾德,自己是同性戀,倆人必須保持純潔的友誼關系。
就這樣,兩位純潔的筆友同居了。
後面仨月,艾琳並沒有一個同性戀者的自覺——她經常開著艾德的車,去找自己的老相好沃茨重溫舊情,順手再偷點老相好的錢。
而在筆友這方面,艾琳還是沒把持住,和艾德滾了床單。
但是,做完才5分鐘,艾琳就跟瘋了似的,起床去廚房拿了一把刀,說要砍死艾德,把艾德嚇夠嗆,再也不敢提性需求了。
據艾德和艾琳後來回憶,那時的艾琳,特別崇拜強盜文化,整天幻想著暴力、血腥、居無定所的生活,尤其喜歡當年的美國雌雄大盜——邦尼和基利德。
差點被砍後,艾德找了個借口,把艾琳趕走了。
艾琳重回佛羅裏達,重操舊業,用假名犯了很多罪:偷車,偷槍,偷子彈,偽造支票,非法持有槍械等。
這些練手行為,都為她日後變成連環殺手,攢足了經驗。
1986年6月,30歲的艾琳在一家同性戀酒吧,遇見了自己的一生摯愛——泰麗雅·泰·泰摩爾。
這名泰太多了,但艾琳沒在意,一下就愛上了這個姑娘。
泰麗雅和艾琳一樣,沒有工作,居無定所,極度缺錢時,會去汽車旅館做服務員。
艾琳也是一如既往,天天酗酒,哪天要是缺錢了,就出去搭個順風車,再伺機偷走車主的財物,有時能偷20美元,有時甚至能偷到300美元。
偷來了錢,倆人就足不出戶,發呆,做愛,喝啤酒。
清潔工每次打掃倆人房間時,都能看到堆積如山的空啤酒瓶和塑膠袋。
她倆在一起後,不停換地兒住,從不在一個地方呆太久,原因如下:
➀ 沒錢交房租,偷偷走人
➁ 破壞房屋,沒錢賠,偷偷走人
➂ 犯罪太多,怕進局子,提前走人
➃ 倆人太吵,遭人投訴,被強制趕走
雖然居無定所,但這是艾琳一生為數不多的快樂時光。
她瘋狂愛著泰麗雅,從來沒有一個人,讓她感受到、付出過這麽多的愛。
與此同時,對比鮮明的是,她對其他人類的恨意,也藏不住了。
和泰麗雅戀愛三年半時,艾琳殺了第一個人,就是我前面說過的性癮者馬羅利。
對馬羅利一案,艾琳在被捕之後,有過兩個版本的口供。
第一個版本
1989年11月30日晚,艾琳在高速路上搭車,上了馬羅利的凱迪拉克。
倆人相處愉快,馬羅利一邊吸大麻、喝伏特加,一邊和艾琳聊天,期間他問艾琳要不要也嘗點大麻,被艾琳拒絕了。
艾琳跟馬羅利說,自己是一名性從業者,問馬羅利能不能幫她賺點錢。
倆人商量好價格,艾琳開始脫衣服,但馬羅利不願意脫衣服,只解開了自己的褲子拉鏈。
艾琳問:你為什麽不脫衣服?你這樣,很傷人啊。
馬羅利突然對著艾琳大吼大叫:去你媽的,我現在就要XX你。
艾琳說:咱倆不止是做愛,你得付錢。
馬羅利回道:呵呵,去你媽的!
接著,倆人開始吵架,艾琳跳出了車,赤身裸體站在車外,想把自己的包拿走。
不料,馬羅利一把抓住她的包,不讓她走。
這一舉動,讓艾琳認為,馬羅利只想做愛,不想付錢。在艾琳看來,這是強奸。
她一把奪過包來,掏出點22口徑手槍,對著馬羅利崩了一槍。
中槍後的馬羅利搖搖晃晃下了車,準備逃命。
據艾琳後來供述:如果我放他走,那他一定會報警,我就得坐牢,還不如直接殺了他。再說了,我要不開槍,他就把包裏的手槍搶過去了,到時他要不就強奸我,要不就殺了我。
看馬羅利下車逃跑,艾琳對準其後背,又開了一槍,馬羅利倒地不起。
接著,艾琳走上前,對著馬羅利的胸口,又補了兩槍。
然後,她收拾完現場,開凱迪拉克回了汽車旅館,此時,泰麗雅還在睡覺。
第二個版本
第二個版本,主要差別在馬羅利的行為上。
一聽艾琳不願意跟他做愛,馬羅利急眼了:臭婊子,你tm要是不乖乖聽話,下場就會跟其他蕩婦一樣,我會殺了你,然後奸了你。反正你的屍體還是熱的。
馬羅利拿出繩子,把艾琳的雙手綁在了方向盤上,從後面強奸了艾琳。
強奸過後,他找出一裝著酒精的瓶子,把所有酒精都倒在了艾琳的下體上。
之後,馬羅利解開繩索,套在了艾琳的脖子上,再次威脅艾琳,不聽話就勒死她。
艾琳竭力從自己的包裏翻出手槍,對著馬羅利,崩了一槍。
這兩個版本,差別很大。
第一個版本中,倆人一開始談好了錢,只不過馬羅利後來反悔了,不想付錢,從而導致被殺。
第二個版本中,更多的是馬羅利的暴力強奸。
但倆版本都有一個共同點:艾琳都是受害者,是出於正當防衛才殺了人。
因為馬羅利有過入室強奸的劣跡,很多人願意相信艾琳是受害者,比如電影【女魔頭】裏,借鑒的就是第二個版本。
不管真相如何,這次的殺戮改變了艾琳,靠著從小就失敗的人生,她變成了一個冷血無情的連環殺手。
殺死馬羅利一周後,1989年12月6日,艾琳冒用泰麗雅前室友的身份資訊,在一家典當鋪賣了馬羅利的相機和雷達探測儀,換了30美元。
按當地法律,在典當鋪典當東西,得按手印。
就這樣,艾琳在收據上,留下了指紋——警方釘選她的關鍵證據。
在例行巡邏時,警方發現了丟棄的卡迪拉克,車上的指紋都被抹去了。
一查車主資訊,顯示是馬羅利,但車駕駛座的距離很靠前,跟馬羅利的身高並不相符,證明這車肯定有別人開過。
12月13日,馬羅利的屍體在5英裏外被發現,他俯臥在地上,衣冠完整,皮帶搭扣有點斜,牛仔褲拉鏈則拉得緊緊的。
1990年5月19日,星期六早晨,大衛·斯皮雅絲開著車,特開心。
那天是他女兒23歲生日,也是大學畢業的歡慶日。
他和家人約好下午2點到家,但再也沒到。
10天後,大衛的屍體被發現,在離他前妻家80英裏的空地上,身中9槍,落了22顆子彈。
兩周後,40歲的農民卓思·卡斯卡登開車來佛羅裏達接未婚妻。
他再也沒見過自己的未婚妻。
又過了一周,在一家咖啡館,艾琳遇見了65歲的牧師皮特·西姆斯。
西姆斯帶著本【聖經】,正準備參加一基督教的旅行活動。
據泰麗雅後來回憶,有天她們的家裏,突然多出了一本【聖經】。
這次殺戮,艾琳沒像之前那樣,丟掉受害者的汽車,而是把它據為己有。
艾琳經常開著這車,接送泰麗雅上下班。
7月4日,艾琳和泰麗雅準備開車去度假。
她們邊喝啤酒邊開車,艾琳喝大了,就讓泰麗雅來開。
泰麗雅其實也喝高了,開著開著,把車撞進了溝裏。
周圍的居民一看出車禍了,趕緊出來營救,沒想到,艾琳和泰麗雅拔腿就跑,跑得比香港記者還快。
警察趕到後,發現肇事車登記在皮特·西姆斯名下,一個被報失蹤的人。
之後,根據目擊者描述,警方畫出了嫌疑人的素描畫像。
不僅如此,警察還從車上,找到了一處手印。
他們推定,殺皮特的兇手應該是一名女性(媽的還用推定,都有目擊者了),可能還是性從業者,主要依據兩點:
➀ 女性在槍擊別人時,極少對準頭部,而傾向於射擊心臟或身體其他部位
➁ 死者一般都有部份身體裸露,案發現場往往還有丟棄的避孕套
不過,因為這些案子發生在不同轄區,警察並沒把它們聯系在一起。
1990年7月30日,貨車司機尤金·伯雷斯開車去外地送臘腸時失蹤。
8月4日,在距離卡車8英裏處,尤金·伯雷斯的屍體被找到,俯臥在一條小路上,胸前、後背各中一槍。
9月11日,艾琳殺害了第6名受害者——亞拉巴馬州的迪克·漢弗萊斯,一個退休的警察局局長。
他身中7槍,有一處槍傷位於腦後。
1990年10月17日,艾琳殺害了60歲的禾特·安東尼奧。
從1989年11月30日殺掉馬羅利,到1990年10月17日槍擊安東尼奧,不到一年時間,艾琳犯下7起命案。
警察把所有兇案,串在了一起,發現了幾個共同點:
➀ 受害者都是中年男性➁ 受害者全部身中點22口徑手槍
➂ 受害者都在開車途中失蹤,最終都被拋屍路邊
➃ 受害者的車,都把座位拉前,與原車主身高、體型不符
➄受害者都有財物遺失,說明兇手的殺人動機一定跟錢有關
顯然,兇手是同一人。
經過尋訪調查,警方最終把目標指向了艾琳和泰麗雅,主要基於以下證據:
➀ 艾琳典當受害者馬羅利的相機和雷達探測器時,留下的指紋➁ 目擊者對皮特·西姆斯車上兩名逃跑女性的描述
➂ 皮特西姆斯車上,艾琳留下的手印
1990年秋天,艾琳和泰麗雅的感情出現了裂痕,當警方公布嫌疑者畫像時,倆人一看,嚇得趕緊分道揚鑣。
1991年1月8日,在一家叫「The Last Resort Bar」的酒吧裏,警察抓到了艾琳。
沒費殊麽勁——當時艾琳在酒吧角落,醉得五迷三道的。
隨後,警察又在賓夕法利尼亞,抓到了泰麗雅。
在艾琳還沒接受審問時,警方先和泰麗雅談好了免責條件:只要她能證明自己沒參與謀殺,並幫警方定罪艾琳,就能免除牢獄之災。
在警方的監聽下,泰麗雅給艾琳打了無數探視電話。
她說警察開始調查她了,還不停盤問她的家人,讓她很害怕,她得到了艾琳的承諾——「放心吧,我不會讓你有事的, 知道嗎,我可以為你去死」。
我截取一段她倆的對話,你可以感受一下:
艾琳:我…聽著,你啥都沒幹,而且我…我鐵定告訴條子真相,成嗎?泰麗雅:你不愛我了,不信任我了,你想把無辜的我拖下水。
艾琳:泰麗雅,我說了,那不能,別哭了…
泰麗雅:我忍不住,我怕得要命。
艾琳:我愛你,我真的稀罕你,很稀罕你。
泰麗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應該繼續愛你或者…
艾琳:我不可能讓你蹲監獄,明白不,如果我必須向條子老實交待,我肯定老實兒的。
泰麗雅:你到底為什麽殺人?
艾琳:我不知道,你給我打電話,條子知不知道?
泰麗雅:他們不知道。快回答我你為什麽殺人?
艾琳:泰麗雅,聽我說,我不知道怎麽解釋,我只能說那是自我防衛。別擔心,條子有證據,我跟條子說,那是為了保護自己必須必出的行為,哦了嗎?
在通話裏,艾琳說出了自己準備好的借口——殺人是正當防衛。
在後來的供述中,艾琳聲稱,每一起命案,都是對方想強奸她,她沒辦法,只好殺了對方。
但這一陳述令人難以信服。
在艾琳的7名受害者中,除了馬羅利外,其余6人沒有任何性侵犯罪記錄。
不到一年內,連續遭遇7名強奸犯的概率,有多大?
6名在人生沒汙點的人,統統變成強奸犯以至晚節不保的概率,又有多大?
這件案子唯一的疑問,就是他們到底是嫖娼時被艾琳殺死的,還是好心讓艾琳搭車被殺的。
因為犯罪現場有避孕套,死者又都有部份身體裸露,所以這點有些疑問。
如果是在美國其他州,艾琳說不定還能保一命,判個有期徒刑二百年啥的。
很多比艾琳殺人多、手段更殘忍的連環殺手,都逃過了死刑。
但佛羅裏達是美國死刑最多的州之一,而且社會非常保守,敵視同性戀——在佛羅裏達州的女死刑犯裏,80%都是女同。
作為一個同性戀連環殺手,艾琳難逃一死。
到最後,也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戀人,也許是的確心懷愧疚,艾琳承認了自己謀殺的罪名。
從作案模式上講,艾琳跟其他女性連環殺手很不一樣:
➀ 她用槍殺人,而不是用毒藥或其他更容易操控的兇器
➁ 她殺害的都是陌生人,而不是丈夫、子女或自己照顧的人
➂ 她輕松遊走於多數女孩恐懼的場所:夜晚的郊外或高速路上
從心理模式上講,艾琳是少見的對受害者心懷愧疚的連環殺手——在一段歇斯底裏後,被執行死刑前,她都一直在懺悔。
嚴格來說,她不算一個徹底的「反社會人格者」。
真正的反社會人格者,即使殺了人,也不會有愧疚。
但無論怎樣,謀殺就是謀殺,受害者不會因為愧疚死而復生。
艾琳的事在美國引起很大關註,許多女權主義者覺得她是受男權社會迫害,才落得如此下場,紛紛發聲支持,並覺得她不該被判死刑。
我覺得這事兒很扯,雖然她成為殺人狂,和社會力量的缺席、出生在變態的家庭有直接關系,但她給幾個家庭造成的創傷,也是實實在在的。
她值得同情,但也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2002年10月9日,在監獄待了11年後,46歲的艾琳被執行註射死刑。
應艾琳要求,她被火葬後,骨灰被送往密芝根州,伴隨著娜塔莉·莫森特的【狂歡】,撒在一棵樹周圍。
在艾琳生命的最後階段,等待死刑的日子裏,她一直在聽這首歌。
艾琳的心聲,也許就像歌裏唱的:
Have I been blind
我失去理智了嗎
Have I been lost
我迷失了嗎
Have I been wrong
我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