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動手炒菜,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買炒菜機了?」
「好像……是這麽回事……」
「不能下館子,意思是我可以僱用廚師在家裏給我做飯?」
「似乎……也沒這個限制……」
「得嘞,這收據您拿好,1億我就收下了。有空幫我找幾個廚師唄?我給你1萬塊跑腿費,再幫我換套大點的房子,中廚西廚都得有哈,還得再整個吧台喝小酒。煎炸燉煮烤,今天吃哪個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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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沒審題,那我就再寫點兒)
「等一下先生,咱們這份合約還有一項補充條款。」
「今後乙方只能吃炒菜機炒的菜?」
「沒錯先生,請問您確定要簽署這份價值一個億的合約呢?」
「那我可以雇一個……」
「不行,不能是名叫炒菜機的廚師,只能是炒菜機這種機器。」
「那我不吃炒菜了總行吧?」
「不行,今後您必須,且只能吃炒菜機做出來的菜!」
「只要是經過炒菜機處理過的就行?那我……」
「不行,菜裏撒上炒過的蔥姜蒜也不行,主要食材必須經過炒菜機處理!」
「合著你就不讓我吃火鍋燒烤炸雞薯條了唄!你甚至連米飯都不給我吃!?」
「……炒飯也是可以的。」
「也就是說,只要主要食材讓炒菜機炒過就行?不論之前的工序是蒸還是煮還是炸還是烤?」
「理論上來說……是這樣沒錯……」
「早說嘛!那我不管什麽菜最後都往炒菜機裏過一遍就完了嘛!來來來,簽合約簽合約!那個啥,廚師和新房子趕緊幫我落實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