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一個事。
我部門之前有個同事,整天高談闊論正事不幹,前幾年他被裁員了。
你們知道,HR有時候也是看人下菜碟的,和他談的時候只願意賠償工作年限的賠償,以年終獎還有三個月才能發放為由不願意賠償年終獎。
他在部門念叨。
由於我做的專案是最能給公司創造價值的,HR和boss都賣幾分面子,他希望我幫他去爭取一下。
我覺得HR這樣不行,可以對一個員工這樣,也可以對其他員工這樣。
想著他年紀快四十了也不容易,於是我帶著他去幫他和HR和boss溝通。
溝通的整個過程中,我幫他據理力爭,談到關鍵點比如他的專案情況出勤情況我希望他可以自己陳述,沒想到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一向高談闊論的他屁都不放一個。
經過溝通,我最終給他爭取到了超出預期的賠償,甚至他沒有休完的假都以2倍薪金折算給他(以前是正常結算,這一點其他同事都感謝我,從此以後哪怕主動離職的同事也以兩倍結算。)
走出洽談室之前,屁都不放一個的他,忽然給HR和boss鞠躬說謝謝你們,你們對我挺好的,我一直都很滿意。
甚至他還埋怨我言辭激烈,會得罪HR,讓他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