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爸每年給5萬,每月公積金還1500,年還貸6.8萬,月供5600。租金3500,月收入5500。因為自住,現在每月可支配收入為5500。
2.按男生的說法,婚後你爸不給5萬,也不應該跟父母要錢,住男生房,你每月可支配收入變為5500+3500-5600=3400。
3.不買房可支配收入5500(算公積金7000);買房你爸月供不幫忙可支配收入3400,5500-3400=2100(算公積金差別3600),差別很大嗎?至於你男朋友急成這樣,至於因為每月可支配差2100生活就發生質的改變過不下去離婚?能給你100萬的你爸要是聽到男生因為每月可支配差兩三千就跟你過不下去,你可以試圖體會一下你爸的心情,如果閨蜜這樣我都覺得委屈她了,想想你爸會因為每月差兩三千跟你媽過不下去嗎?並且只是可支配收入差兩三千,還不是資產。
至於租金降這種不確定事件,如果這樣考慮,未來一切都是不確定的,他可能失業,家裏可能出狀況急需用錢,或者損失大筆錢。他覺得有風險那他不買房就好了,你覺得沒風險那你就買房。他覺得有風險,自己的錢用來買房,你的錢不買房用來承擔風險,這太不仗義了。各出50或100萬首付,共擔風險也可以呀(題主說了他不願意這樣)
個人認為樓主有條件各買各房,每月就差2100,對生活沒有質的影響,況且有房有你爸支持,風險不高,還不考慮房價上漲的資產增值。如果離婚好分割,如果不離二套成本更高。
另外,什麽該不該花父母的錢之類的,無論婚前婚後,你爸媽的錢怎麽花他都要管嗎,管得也太寬了,還是現在就惦記上了?婚後夫妻的錢要商量著花,但管對方父母怎麽花錢,個人感覺是在惦記,不然說不通嘛,對方父母的錢跟他有什麽關系嘛。個人覺得惦記的人不是良配,不過我也未婚,已婚人士應該更清楚。
還有一種情況,他確實不惦記,就真是不喜歡有父母支援的女生,還特別在意每月差這2100,那只能說你倆確實不合適,他適合父母完全不支持並且月收入不低於你的女生。這種就不要強求在一起了,畢竟出身無法改變,你父母就是要支持你,男朋友和疼愛你的父母二選一,肯定選父母了。
「男朋友覺得我婚前一套,他再婚前一套,房貸壓力太大,大大的增加了我們以後離婚的風險。」------一般說壓力大落腳點在生活品質低辛苦,他的落腳點在離婚,我覺得奇怪,不敢細品。壓力大就要離婚嗎,只有一輩子順利無憂才能維持婚姻嗎,誰能保證一輩子順利無憂呢?雖然現在離婚率挺高,即使婚前一切都好婚後也可能離婚,但要跟生活無憂才能維持婚姻的人結婚嗎?不過這是個人選擇,你能接受就可以。
補充:個人認為要首先想著做蛋糕,蛋糕都沒就想著怎麽分蛋糕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