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財經

好戲,律師舉報司馬南171萬美國買房涉嫌逃稅

2022-08-18財經

又有好戲看了,一律師向北京稅務局舉報司馬南171萬美國購房款來路存疑,且涉嫌逃稅:

司馬南終於承認在美國買房,那麽這171萬的購房款有沒有依法足額納稅呢?購房款是如何轉到境外的呢?先向北京稅務局舉報,再向外匯管理局舉報。以下是向稅務局舉報的全文:

致北京市稅務局:

訴求:

1、 查明司馬南的171萬美國購房收入來源,征繳稅款並追繳滯納金和罰款。

2、 查明司馬南的全部收入,看是否依法納稅。如未納稅,請依法處罰。

3、 未繳清稅款前限制出境。並應收繳其全部證件,如美國綠卡等。

4、 如查實並追繳稅款後,請告知舉報人並給予獎勵。(所有獎勵將捐給慈善基金會)

事實與理由:

司馬南,原名於力,住北京市東城區南鑼鼓巷8號。

司馬南現公開承認他於2010年在美國買了一個小房子,花費257000美元。按2010年匯率折合人民幣約171萬。司馬南另需向美國政府繳納稅款加管理費8300多美元,折合人民幣5萬多元。詳見司馬南的文章:司馬南美國房市醜聞

雖然司馬南不是領導幹部,無須公布財產來源。但這171萬從司馬南屢次躲躲藏藏不願說出來,確認司馬南至少未足額申報納稅。

請稅務稽查局核查司馬南的171萬收入來源,對未申報納稅部份依法征繳稅款,追繳滯納金和並處罰金。

並應清查司馬南全部的收入,查明是否依法繳稅。

如司馬南在國內的納稅額還低於美國,請告知舉報人。(如涉及私密舉報人將向司馬南公開追問)

立案查實後稅款未繳清前,請向邊檢部門發出禁止出境令,限制其出境。防止翟山鷹事件重演。

從司馬南12年前就在美國買房,推測其可能持有美國綠卡或者其他國家護照,如限制其出境,則應查明並收繳其全部旅行證件。

對司馬南如何將171萬人民幣轉換成美元轉移到美國,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問題,舉報人將依法向相關部門舉報。

本舉報將在網絡公開釋出。

舉報人:非朝陽大媽 李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