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免稅收入額-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註意: 「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是指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時,單位按政策規定一次性補繳社保費和住房公積金、一次性躉交社保費而實際繳納到稅務機關、勞動社保障部門或政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的部份,並不是單位平時按月為員工正常繳納的三費一金。適用稅率是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
舉個例子
Q: 小編,我今年1月1日後公司跟我解除了勞動合約,取得了離職補償50萬元,我該交多少個稅呢?
A: (假設他在該單位工作年限數均為5年,2017、2018年當地的月平均薪金均為7132元)。根據上述公式我們計算出:
免稅收入:7132*12*3=256752
應納稅所得額:500000-256752=243248
應繳個人所得稅:243248*20%-16920=31,729.6
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薪金3倍數額以內的部份,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份,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那哪些情況,被公司辭退,可以獲得補償金或賠償金,可以看我這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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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最新版:員工離職經濟補償金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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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員工離職能索要經濟補償金嗎?(多地規定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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