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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稅制是怎樣的?

2021-01-30財經

漢賦稅分田租和人頭稅,所謂的十五稅一或三十稅一就是田租稅。

但田租不=漢所以賦稅,這是常識。

漢代輕田租,重人頭稅,並且這也是往後數百年發展的歷史趨勢。歷代田賦畝出咨錄如下

東漢:1鬥(畝產三石,三十稅一,即一鬥。小畝歲產一石半,三十而稅一即相當於5升。)
魏晉:8升(一米二谷)
成漢:6.5升
東晉成帝:6升
東晉哀帝:4升
377-383:1鬥2升
384之後:2鬥
梁陳:3鬥
後趙:3升弱
北魏:6升強(北魏北齊所行大量約為曹魏2倍)
北齊:3.4升
北周:4.2升
隋唐:7.5升

當然,還有很多田租附加稅,這裏不作討論。

晁錯【論貴粟疏】有言: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服,事也。)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以此可以判斷,農夫一人可耕之田大約不過二三十畝。歲產至多不過五六十石。三十而稅一,平均下來一人不過一兩石,一石在內地相當於九十余錢,邊疆百余錢(見【中國歷代物價問題考述】),也就是一人不過一兩百余錢。前文已敘漢輕田租而重人頭稅。也就是所謂的【舍地而稅人】

人頭稅分口錢,算賦等。

口錢:【漢官儀】及王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