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在古代的意義,和今天人們所理解的意義,已經大相徑庭。
勤在古代,意味著是一種取舍。
勤能補拙。一個人能力不行的時候,舍掉不切實際的欲望,就能讓人處於一個不內耗的狀態。
古人已經知道,內耗的嚴重性。
而今天的勤勞、勤快、辛勤,更多的意味著,要求人們不能閑暇,閑暇有罪。必須要做點什麽,才不算浪費。
這下子,人人疲倦而困窘。
勤奮的意義,應該也不是死磕、頭懸梁錐刺股那種精神。
勤奮是意義,勤在前,舍棄旁枝末節。
有段話:人成長的過程,重要的不是學什麽技能,而是在漫長的青春中,去更大的發掘自身的優點,然後深耕自己擅長的,自然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而今,人們疲倦於學習各種知識技能,對自我的定位卻矛盾百出。
內在充滿矛盾的人,不管什麽樣的大環境下,他都會活的茫然無措。
勤勞,是讓人懂得刪減,然後,有所專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