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我如約給一位客戶交付了投保方案,客戶看了以後一直在糾結一個問題:我給兒子買了50萬重疾保額,其中也包含了身故責任,那麽為何在18周歲以前,身故只返還所交保費?我的保額去哪裏了?這合理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從兩個角度跟客戶做了溝通:第一,對於父母作為投保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購買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其給付保額,必須受到保監會監管;
第二,請坐下來聽我給你講幾個真實的案例!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我們可以從人性中發現最令人動容的善良,但也可以感受到最讓人發指的醜惡。當卸下為人父母的道德重壓後,沒有反抗能力、沒有分辨能力的小孩就成為了最佳的騙保工具。
幼子可以殺
2003年,丹陽市司徒鎮人殷正平以釣龍蝦為名溺死五歲的親生兒子,匆匆火化後急忙找保險公司理賠。警方調查後發現,就在10天前,他剛剛為了兒子買了五份保額一萬的人身意外傷害險。
小女兒可以殺。
湖南一個八歲的女孩從高處墜落而死,保額是20w。死者是家裏第二個女孩,但父母一直想要男孩。詳細詢問後,調查員發現女孩生前經常被父母打罵。這對父母一直強調是個意外,甚至還說「這個錢我不要了」之類的表態。最後,線索被轉交給了警方。
訂好寶馬,就等掐死兒子理賠
2016年,經過多番策劃,貴州人周雲掐死了從小失去母親的兒子,偽裝成煤氣泄漏窒息,假意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周雲不但預先購買了數份保險,還早早的訂了一輛二手寶馬並且報名駕校,就等著兒子的性命為其買單。
想方設法,異地投保偽裝溺亡
2003年,河南人趙四海輾轉跑到安徽亳州為兒子買了12份保險。10月28日,報案稱兒子溺亡。後經警察查實,趙四海先將兒子窒息昏厥,然後拋棄在河溝裏制造了溺亡假象,以逃避調查。
連續作案,一個不行再殺親骨肉
2005年12月29日,廣西桂林,李明榮、何巧珠一次殺死同村癡呆兒童騙保不成,竟然再次把李明榮自己的兒子作為騙保的犧牲品。兩次騙保都被保險公司察覺,最後雙雙落網伏法。
聯合作案,假手他人撞死親生兒
2017年,山西大同男子王某將兒子帶到一個小村小路上,自己假裝離開追趕野雞。另一個同夥武某則開車撞死了王某的兒子,並且制造了交通逃逸的假象。
刀斧齊上,把兒子砍死在睡夢中
2009年9月16日淩晨2時,山西運城,,農婦董冬榮手持水果刀及斧頭來到臥室,用刀及斧頭在睡夢中的兒子頭部亂刺亂砍,致其當場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董冬榮以為只要兒子死了,就能拿到十萬賠償。
親生都殺何況繼子?
2017年10月14日,雲南一男子涉嫌在廣東陽江出租屋將七歲的繼子殺害並制造意外事故的假象。事前,男子欠下巨額債務,為繼子購買了兩份保險。
兒童身故最高保額每多一分,深淵就深一丈。
台灣騙保殺人魔陳瑞欽
1974年先與曾某結婚,而因為經濟拮據,將其殺死騙保。 1985年與王某結婚,又收養一名養子張某,後來陳瑞欽又如法炮製,將王某、張某殺死。 1995年,他與曾某所生的15歲兒子,因車禍受傷,陳瑞欽趁機拿重達1公斤的石頭重擊兒子後腦致其死亡,並借此向保險公司詐領4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保金。 1997年,陳瑞欽又與顏某結婚,後毒殺顏某與前夫所生的16歲兒子。陳瑞欽先後殺害2任妻子與3個兒子,起初均躲過死刑。最後因奸殺陳姓女子被警方抓獲,這個「殺人魔」才供出之前殺害5名親人騙保的事實。 由於騙保太嚴重,台灣保險業幹脆規定:十五歲以下兒童只賠殘疾和重傷,不賠死亡。結果導致台鐵出軌事故一個身亡小孩只賠37元的醜聞。
你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你認為不可能出現的人,也許就在你我之間!
鑒於很多讀者對保險公司限制未成年人身故賠付保額一事有諸多誤解,所以在這裏我覺得有必要寫個追更解釋一下:
1、這個不是保險公司的自行規定,而是國家保險行業監管部門的規定。具體詳見銀保監檔【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所以不存在保險公司以存在騙保可能性為由惜賠的邏輯。
2、在【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檔中,並不是對所有未成年人身故情況都進行限額。比如航空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以及投連險、萬能險給付的身故保險金是不受限制的。
3、因為之前殺害未成年人騙保的情況很多,所以最初銀保監釋出的【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95號規定凡是不超過18周歲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賠付一律不準高於10萬元;隨著社會的進步,後來這種情況越來越少,於是銀保監在2015年修改了這一限額,變為:
(一)對於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二)對於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4、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像那種身故賠付杠桿巨大的定期壽險或者傳統型終身壽險,投保年齡一般都限定在18周歲以上。
5、至於重疾險,保險公司統一約定,無論基本保額是多少,18周歲之前身故統一賠付累計所交保費(當然也有賠付累計所交保費的2-3倍的產品),這個保險責任的邏輯是出自精算,在厘定產品費率的時候已經設計好了,也就是說你所繳納的保費並不是18周歲前賠保額的保費,而是18周歲前賠保費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