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
2016年買了第一套房,爛尾至今,不幸福。
2019年不得已買了第二套房,房價高點買了套小房,安心;但是小,住著總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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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
2017年買了第一輛車,二手車,回老家終於不用等大巴或者借車了,幸福。
2021年買了第二輛車,新車,老婆終於不用風吹日曬騎電動,或者擠公交了,幸福。
2022年買了第三輛車,第一輛車給了家裏老人,換的車配置高了、更舒適安全了,可是疫情出不了門,費用高了,存不下錢了,痛並快樂著。
乍一看,買車比買房更快樂。
可是,我買車是在買房之後,買了房就心安了,再消費就有底氣了。
買房,是消費不是投資,掙不了錢,但是貶值相對慢;但是可以安放愛情,可以安放小家,可以養育後代,你說幸福不幸福?
買車,是純消費,可以增加快樂,但是沒有一套適合自己的房子來安放青春、愛情、後代……過度消費失去感會比獲得感多的多。
以上只適用於我個人,別擡杠,擡杠就是你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