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21日電 深交所21日對智光電氣及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李永喜、財務總監吳文忠、董秘熊坦通報批評。
深交所網站截圖
深交所稱,經查明,智光電氣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稱凈利潤)為-1.57億元。公司2023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與上一年度相比下降50%以上,未能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預告,直至4月22日才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
深交所稱,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李永喜、財務總監吳文忠、董事會秘書熊坦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綜上,深交所決定,對智光電氣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李永喜、財務總監吳文忠、董事會秘書熊坦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資料顯示,智光電氣主要從事電網安全與控制器材、電機控制與節能器材、供用電控制與自動化器材及電力資訊化系統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
二級市場上,截至發稿,智光電氣跌0.23%,報4.25元,總市值33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