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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慣犯」奔馳再被點名,經銷商活像打工人

2024-10-01汽車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市場監管總局釋出2024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當中,5家品牌汽車供應商因存在壟斷風險而被點名,其中梅賽德斯-奔馳這位「慣犯」再次被提及到,可以說是典型中的典型。

奔馳之所以被列為典型案例,問題出在單一品牌授權的汽車銷售模式。由於經銷商對品牌汽車供應商高度依賴,品牌汽車供應商為維持產量及利潤,往往將經營壓力轉嫁至下遊經銷商並傳導到消費者端,引發市場壟斷風險。

近年來,由於豪華車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同時受新能源市場沖擊、購置稅調整、汽車價格戰等因素影響,廠家及經銷商經營壓力上升,甚至造成新車價格倒掛。然而,在如此嚴峻的市場大環境之下,廠家為維持產量及利潤,將經營壓力轉嫁至下遊經銷商並傳導到消費者端,由於經銷商對品牌汽車供應商高度依賴,往往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物極必反,國內最大汽車經銷商廣匯集團的暴雷,給汽車行業敲響了警鐘。奔馳作為豪華品牌,對經銷商制定了極高的標準,從門店裝修到服務等方面,都必須達到奔馳的要求。盡管這些高標準制定的初衷是為了保證服務質素,但同時經銷商也必須承擔巨額的經營成本。

過去奔馳在國內「不愁賣」,經銷商還能負擔得起這些成本。但今時不同往日,市場競爭激烈,奔馳不再是消費者購車的優先選項,經銷商為達到廠家追求市占率目標,不得不實行一輪又一輪的降價促銷,才能穩住銷量。

然而,廠商高壓的戰略下,卻沒有為經銷商提供相應的補償,「降本增效」發揮的空間十分有限。表面看,廠家與經銷商是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關系,實際上,奔馳的經銷商活像是打工人,廠家的KPI必須執行,但在奔馳這位「老板」面前,經銷商連提出「漲薪金」的資格都沒有。

開頭都說了,奔馳是壟斷的「慣犯」,早在2015年,奔馳曾收到江蘇省物價局約3.5億元的巨額罰單。處罰的緣由在於,奔馳與江蘇省內經銷商達成並實施限定E級、S級整車及部門配件最低轉售價格壟斷協定的行為,嚴重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

據了解,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馳公司銷售區域經理透過電話、口頭通知或經銷商會議等形式,對奔馳E級和S級整車設定「零售指導價」,並多次明確限制多地經銷商銷售E級車的優惠振幅。面對市場的壓力,經銷商降價顯然也是無奈之舉,然而廠家卻無視市場實際情況,進一步給經銷商「上壓力」,讓經銷商變得十分的被動。

汽車網評:與之前的案例相比,奔馳這次只是存在「壟斷風險」,相關部份也只是向發出提醒敦促整改的通知,尚未作出處罰。不過,奔馳也必須重視自身存在的問題,廠商固然可以向經銷商制定相應的銷量目標和服務標準,但是當面臨市場表現不佳的時候,不應該將所有鍋都甩給經銷商來承擔,廠家也需要在自身尋找問題,包括產品、經營戰略、定價等方面都應該要進行針對性的調整,一味壓榨經銷商,最終演變為利益上的糾紛,甚至波及到消費者身上,最終將對品牌形象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