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看下道交法第57條,以及道交法實施條例第70條。
單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是可以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的——當然,明確規定單車不能行駛的,如高速、隧道等除外。此時與汽車是同等路權的。
且相對於汽車而言,單車自然都是慢悠悠的。但這也不妨礙單車的路權。不能因為它慢,汽車就可以理直氣壯地鳴笛,甚至謾罵。
遇到講理的單車主,完全可以停下車叫交警過來,給汽車一個不規範鳴笛的處罰。
同時,在前面有阻礙的情況下,單車也可以變道,且後車應減速慢行。
對於汽車主而言,希望大家謹記上述兩點,遵守規則,文明出行。
還有一點,如果有規範的非機動車道,傻子才會在機動車道上騎行——不錯,這樣的傻子也不少。遇到這種情況,該鳴笛鳴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