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政策當中對與車主與經營者之間又說明,不得限制消費者對於家用汽車保養門店的選擇,雖說現如今每家車企都嚴格遵守汽車三包政策,但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車企還是會鉆空子,甚至變相不允許車主選擇其他門店進行保養。然而在重重執法的同時,號稱「百年車企」的奔馳還是在岸邊走。
變相拒絕質保
位於浙江湖州的奔馳C200車主近期就被變相拒絕質保擾亂心神。據車主表示,從2022年5月15日購買車輛至今,目前還是在質保期之內的,但是車輛近期出現發動機故障燈亮起的情況,車輛無法正常使用,需要到店維修。到店檢測,4S店以未到店保養為由表示車輛目前無法質保,需要車主提供關於保養相關的門店資質,時間,公裏數,機油型號,品牌等等。車主對此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向4S店提供了相關資料。
但是後面4S店的一些列操作,險些讓車主大跌眼鏡。4S質疑車主所使用的機油並非是所提供的那樣,要求車主先支付六千多元的檢測費用,才能說進行檢測,並且還不包含後續的維修費用,如無問題方才提供質保。雖說檢測出沒有任何問題,這六千多元的檢測費用有4S店進行支付。但車主表示,這一些列操作下來,很難保證後續還會有會有其他的問題存在。同時這只是開始,後續又要有其他的費用,那為什麽還需要門店進項檢測呢?哪怕現如今我們使用拼多多購物都可以先用後付,但是奔馳售後需要先付費在檢測。
據車主向我們表示,還有更離譜的,規定保養使用的是0W-20的機油,那麽必須要使用0W-20的機油,不允許使用5W-30,10W-40等一系列其他型號的機油。就好比車輛規定說加95號汽油,那加油的時候就不允許加98號汽油。車主想讓車輛過的好一點都不行。
要說提供保養的相關資料那確實沒什麽問題,但車輛並不是第一次到店進行質保了,從2022年5月15日提車到現在,中間出現過發動機漏防凍液和燃油泵等故障,均在發動機故障燈亮起前發生,最終4S店都給予質保,4S店從未提及未保養而不質保,而現在發動機的質保就需要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且還要檢測,車主下意識認為4S店以及廠家是不是認為維修價格昂貴而選擇故意刁難。而如見車輛問題已經出現兩個月了,要知道20多萬的車已經兩個月無法使用了,換位思考一下,哪位車主心裏都不好受。
根據車主所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們聯系了奔馳廠家希望能夠有所解答,但是也僅是收到了向上反映的相關話說。
「誰主張,誰舉證」還要車主付費?
汽車三包政策第三十二條當中就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並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而且不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7條中有明確規定,旨在確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責,提供相應的證據。居然是4S店質疑使用的機油質素有問題,不是得要4S自己來舉證證明使用的機油存在問題嗎?
雖說現如今奔馳售後並沒有明確說明拒絕質保,但是這變相的為難道說是不是又是一種不該有的行為呢?
全民輿車:
要知道2024年開年以來奔馳已經累計召回786608輛汽車,這對於市場再再或者消費者來說都有不少質疑的地方,奔馳的質素就真的好嗎?此種售後服務,對於車主來說是肯定是心寒的,怕是「百年奔馳」早已成為了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