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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充電致車損找誰賠?車企稱故障率萬分之幾!業內支招

2024-09-05汽車

近日,南都·灣財社報道了成都市民倪女士在使用高速服務區的公共充電樁時,車輛出現故障無法啟動事件(詳見報道【 多位小鵬車主訴充電致車損傷!車企樁企互指錯在對方,索賠難 】)。截至目前,車企與充電樁企仍未就故障責任達成共識,倪女士車輛維修賠償問題仍懸而未決。

不過在此事件中,倪女士因投保了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在責任認定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已透過保險公司的先行賠付完成了車輛的維修工作。

據悉,該險種自2021年納入行業規範,許多險企都已開展相關業務。有開展此險種業務的保險公司告訴灣財社記者,除了車主維修車輛產生的費用,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在此類保險責任範圍以外,比如故障維修後產生的保費上漲與折舊費等損失,有法律人士認為,車主索賠存在一定困難。

市場現象

某新能源車企:故障率約萬分之幾

多家險企推「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

技術的進步帶來了800V高壓平台和5C快充速率等車端電池系統的快速叠代,充電樁企業也在不斷打磨自身以跟上車企速度。但市面上新能源汽車品牌眾多,不同車型之間的充電適配問題仍可能導致充電過程中的故障。

灣財社此前報道提及,多位車主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他們的車輛在第三方充電樁充電後出現電池故障的經歷,而這種情況並不局限於特定品牌的充電樁或新能源汽車。

某新能源車企向灣財社記者透露,根據該司內部統計,此類故障的發生頻率為「萬分之幾」。雖然這一比率看似不高,但在整個市場龐大的使用者基數下,即使是小概率事件也可能帶來不容忽視的影響,因此對此類故障的應對措施不可掉以輕心。

為了解決這一痛點,除了車企、樁企隨時「對齊顆粒度」外,國家層面也已從政策端為車主的財產安全建立兜底機制。2021年12月1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釋出了【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其中特別包含了針對新能源汽車的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

目前,許多險企都已開展相關業務。據眾誠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誠保險」)介紹,該司已推出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這是保險市場響應車主需求、提升服務質素的體現。」

險企支招

科個普: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是什麽?

真「中招」了, 理賠五步走

在與多位新能源汽車車主的交流中,灣財社記者發現,車主們對於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的認識尚顯不足。由於該險種的首期保費相對較低,不少車主在購買時選擇預設投保,並未充分意識到其潛在價值;與此同時,也有部份車主認為該險種的投保必要性不大,因此選擇不投保。對於此險種的保障範圍和理賠流程,車主們則更是不明所以。

眾誠保險方面告訴灣財社記者,保險期間內,投保了該附加險的被保險新能源汽車,在充電期間因外部電網故障,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即保險公司)將依照保險合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除了車主維修車輛產生的費用,眾誠保險指出,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也由保險人承擔。但施救費用數額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主險保險金額。

關於保險理賠條件,眾誠保險表示,一是要保險事故真實發生,且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二是被保險人需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由電網管理相關部門提供電網故障成因相關證明材料。最後由保險公司安排對損失進行評估,確定賠償金額。

關於保險費率,眾誠保險稱,新能源汽車保險費率綜合人、車、駕駛行為等因子制定,給予不同風險客戶差異化定價;會考慮車輛的電池類別、充電習慣作為參考因子,但不是唯一因子。

因充電導致故障造成損失,車主應該怎麽做?

① 報案:被保險人透過客服熱線電話、線上平台等方式報案,提供事故基本情況。

② 現場查勘:派遣查勘員進行現場查勘,收集證據,了解事故詳情。

③ 損失評估:根據查勘結果,對損失進行評估,確定賠償範圍及金額。

④ 資料收集:被保險人需送出事故證明、維修發票等相關索賠資料。

⑤ 賠款支付:稽核無誤後,將賠款支付至被保險人指定賬戶。

「若充電樁與車輛之間責任不明確,我們將依據專業鑒定機構或雙方協商的結果來判定責任歸屬。同時,我們也會積極協助被保險人進行責任認定,確保理賠過程順利進行。」眾誠保險表示。

律師說法

先確定受損原因,車主再根據合約索賠

若買了保險,險企會先賠償再向責任方追償

在保險理賠領域,一項基本原則是,當保險公司為車主支付了理賠款項後,它們將依法獲得代位求償權。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將獲得代表車主向責任方追償其墊付的維修費用的權利。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的股權高級合夥人朱逸聰律師強調,車主與車企及充電樁營運商之間的合約關系是關鍵。一旦確定了損害發生的原因,車主可以根據合約條款向相關方主張違約責任,或者基於損害後果提出侵權責任的索賠。這些索賠通常限於實際遭受的損失,例如更換或維修繼電器的費用。朱律師進一步解釋說,如果車主首先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要求,保險公司在支付賠償後,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將取得代位求償權,有權向責任方追償這些費用。

關於理賠事件對保費的影響,眾誠保險指出,一旦發生理賠,車輛的無賠款優待系數(NCD系數)將受到影響。NCD系數是根據被保險人連續投保的年限和出險記錄來確定的,它直接關系到車輛保險費用的高低。因此,理賠事件會導致次年續保時保費的上漲。

在倪女士的案例中,她希望責任方能夠賠償因理賠事件導致的次年保費上漲以及車輛折舊費等未能透過保險理賠的損失。朱逸聰律師對灣財社記者表示,雖然保險費用上漲部份可以向責任方索賠,但在責任方不明確的情況下,這一過程可能會變得復雜。

至於車輛折舊費的問題,朱律師指出,由於更換零部件時可能存在溢價,以及損益折抵的考量,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通常不予支持,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會考慮適當的賠償。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陳鏡安 彭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