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的分类在2024年版【近视防治指南】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根据屈光成分分类:
1.屈光性近视:由于角膜或晶状体屈光力过大或屈光指数异常,导致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基本正常。包括曲率性近视、屈光指数性近视和调节性近视。
2.轴性近视:由于眼轴延长,超出正常范围,而角膜和晶状体等其他屈光成分屈光力基本正常。
二、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类:
1.单纯性近视:近视度数一般在600度之内,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慢,可以用镜片矫正至正常视力。
2.病理性近视:视功能明显受损,可能伴有眼底病变,如黄斑部出血或新生血管等,且近视度数通常超过600度。
三、根据近视度数分类:
1.低度近视:-3.00D至-0.50D(50度至300度)
2.中度近视:-6.00D至-3.00D(300度至600度)
3.高度近视:超过-6.00D(600度)
四、根据公共卫生层面防控策略分期:
1.近视前驱期:远视储备不足,但还未发生近视的儿童。
2.近视发展期:已经发生近视,且每年近视进展超过50度的儿童。
3.高度近视期:近视度数超过600度或眼轴长度≥26.00mm。
4.病理性近视期:眼底出现特征性近视眼底病变。
这些分类有助于医生和公共卫生专家更好地理解和管理近视问题,以及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疗策略。
特别是根据公共卫生层面防控策略分期,对应近视防控的三级预防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级预防(近视前驱期):针对尚未发生近视的儿童,尤其是远视储备不足的高危儿童,通过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近距离用眼负荷等综合措施干预,可以有效降低近视的发生。
二级预防(近视发展期):针对已经发生近视的儿童,通过用眼行为的干预和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有效的矫正和控制措施,以避免近视发展成高度近视。
三级预防(高度近视期和病理性近视期):对于近视度数超过600度或眼轴长度≥26.00mm的高度近视儿童,应监测最佳矫正视力、眼轴长度和眼底等,警惕高度近视向病理性近视的进展。病理性近视期如果出现视力下降或视物变形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近视防控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良好的用眼习惯、定期的视力检查、科学的矫正和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