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缴纳社保异地生孩子报销相关政策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无需进行备案。费用由单位办理手工报销,本人无法办理。
具体流程为,生育保险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京后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回京 手工报销 所需材料根据申报费用类型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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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产前检查费用时 :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处方底方、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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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生育住院费用时 :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
报销标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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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 :三级医院为5000元、二级医院为4800元、一级医院为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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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 :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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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干预分娩 :三级医院为5200元、二级医院为5000元、一级医院为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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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手术 :三级医院为5800元、二级医院为5600元、一级医院为5550元。
北京生育津贴咨询部门
北京生育津贴相关事宜可向参保缴费地区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生育津贴的计算与发放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其领取条件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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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满9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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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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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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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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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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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
领取时间 根据单位办理申领时选择的发放渠道相应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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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次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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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银行代发的次月15日。
北京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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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产前检查费用不能实时结算,需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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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上述要准备的材料(如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产后3个月内(建议时间)报单位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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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 - 20日到社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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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住院分娩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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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参保在京分娩,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可实时结算(如单位缴纳了商业保险,员工可以二次报销);没有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回单位手工报销;在京参保异地分娩,回单位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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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要手工报销,单位申报生育住院费用时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北京生完孩子医保报销方式
在京分娩且携带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
可实时结算(如单位缴纳了商业保险,员工可以二次报销)。
在京分娩但未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京参保异地分娩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回单位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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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检费 :上限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不能实时结算,先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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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发票和费用明细分开,一定要让医院打印费用明细,做到发票和费用明细一一对应;处方药很多不在报销范围内,但为保险起见,宝妈们可把孕期所有的检查费用票据都按日期保留好;发票和费用明细不用每一次产检的时候都打印,可以等到生产后准备报销的时候一起到医院收费窗口集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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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上述要准备的材料,产后3个月内(建议时间)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到社保报销(现场申报:每月1日至20日(工作日);网申平台申报:每月4日至25日)。社保审批通过后,这笔钱会打到公司账户上,再由公司发放到个人账户,周期2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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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服务费 :无最高上限,不能实时结算,需留好每次产检的挂号收据和发票,后期同门诊产检费一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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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 :单位申报需要提供材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