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新发布的【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全省13个地级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更是进入了重度老龄化阶段。这一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对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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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调整
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然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一政策已逐渐不能满足现实需求。为此,扬州、南通等地开始探索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限制,将非独生子女也纳入护理假的覆盖范围。
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探索与实施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晋级。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也是对当前人口结构变化的积极回应。
各地政策差异与未来展望
目前,带薪护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各地标准不一。部分省份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护理假对象,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这一差异性表明,各地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专家观点:政策应更具弹性和普惠性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张春龙认为,所有子女享受带薪护理假是可行的,取消「独生子女」限制为各市政策调整提供了参考。民政部养老服务专家库成员李静建议,政府部门应根据群众反映的最现实、最急迫问题,继续调整完善政策,如进一步放开子女身份限制,对异地居住的子女适当延长护理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