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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一辆车停路边,遭两拨窃贼「光顾」,丢三万多元现金,最终六人被抓

2024-12-22社会

四川遂宁的王先生把车停在路边,结果一晚上遇到两伙人「拆盲盒」,最终车里的3万多元现金分两次被盗走。目前,两拨共6名盗窃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辆车晚上被6人盗窃

据遂宁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近日,高新区的王先生将车停在路边,因疏忽大意忘记将车门关上并落锁便离开了。车子在路边停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王先生再次返回车内时,发现车内现金被盗。

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在车内放了3万多元现金,原本打算借给朋友,结果全被盗了。

接警后,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有三名盗窃嫌疑人于案发当晚出现在被盗车辆附近,他们先后在多辆车旁驻足环绕并拉动车门,三人共拉开了两辆汽车,而其中一辆就是王先生的车。

三名嫌疑人分工明确,由嫌疑人何某打开车门进入车内翻找财物,谢某则在后备箱内翻找,张某在附近望风并骑着一辆共享自行车随时准备逃跑。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三名嫌疑人作案后迅速逃离。

但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办案民警继续排查相关线索时,突然发现距上次被盗1个小时后,王先生的车辆旁边又出现了三个人。这一次的三个人依然和之前三人一样,拉开车门,并进入车内翻找后迅速离开。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根据监控视频分析研判、巡线追踪,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先后将两拨共6名盗窃嫌疑人全部抓获,被盗现金全部追回。审讯发现,第一拨三人为何某、谢某、张某,他们发现放在车上的钱后只盗走了3万元的整数,留下了800元的散钱。第二伙的米某、夏某、杨某拉开车门后「喝了点汤」,又盗走了剩下的800元。

办案民警称,两拨人并不认识,只是「碰巧」遇到了同一辆车。目前,6名盗窃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说法:「拉车门」盗窃?很「刑」!

2024年2月、3月被告人梁某先后两次伙同他人从外省开车赴邓州,于半夜12点出门,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代步后沿路寻找目标实施盗窃。梁某与团伙分工配合,其他人望风,梁某负责寻找目标,只见他沿路「拉」了一排车门,查看车内是否存在财物,发现财物后迅速撬开并取走财物。最终,分别撬开了停放在某店铺门口和某饭店附近的车辆,先后共盗走车内53000元现金及一块价值千余元的手表,得手后迅速驾车逃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两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拉车门」开的不是「盲盒」,而是「银手镯」;碰的不是运气,而是法律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广大车主也要增强公共安全和个人防范意识,停车时要尽量选择停放在有监控录像的区域或者有专人看管、安全保障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做到「人不离车、离车必锁」,切勿贪一时之便利,将贵重物品、现金等财物放置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如何防范街边车辆盗窃?

1、不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最好安装高性能的安全装置及报警器。锁好车门一定要记得确认,避免被干扰器干扰。

2、不要在车内留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财物。家里的钥匙和身份证等物件不要放在车里,若两样东西同时遭窃,有可能会被窃贼「顺藤摸瓜」,引发入室盗窃。

3、停车时,尽量停在监控摄像的区域或人流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综合红星新闻、澎湃新闻、天平邓州 、湖南公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