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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禁止电动车进楼,考验的不仅是自觉

2024-02-27社会
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令人悲痛惋惜,而事故原因——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更发人深省。
连日来,全国多地开展行动,清查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进楼入户等问题。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发布通知,从2月24日至3月31日,开展全市范围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知明确,严禁在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地下车库不得出现乱拉电线现象。
其实,这些规定并非新鲜事物。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早已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具体要求、管理主体、处罚标准。而这些细化的规定,也无不源于此前留下的血的教训。那么,为何规定精神难以落到实处?为何电动车停放乱象难以根治?
这首先是一个自觉性的问题。把电动车停在车棚、楼道,抑或是房间,取决于车主个人的自觉。从不少媒体的调查中也能看出,仍有部分车主欠缺风险意识,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只图方便省事,而对电动车楼内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估计不足。这种观念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不负责,更是捆绑了楼内十几户、甚至数十户、上百户家庭的生命安全,已经构成了公共安全的思想隐患。
但这个问题又不止关乎个人自觉。从大量网友的反馈中不难发现,许多车主并非没有意识到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是危险之举,但他们面临的现实情况是,车棚等指定停放位置距离住宅较远,车辆多而充电设施少,且充电往往需要收费。设施的便利问题,使安全性被迫做出让步;小区的管理问题,将个人自觉性置于矛盾的处境。
从这个意义上讲,各地开展电动车安全清查治理行动,关键在于抓落实。而要落实规定,其重心既在于「堵」,也在于「疏」。换句话说,不仅要把电动车搬出楼道,更要解决搬到哪里去的问题。
根据上海市房管局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0日,全市约1.3万个住宅小区中,已有约1.25万个住宅小区建有电动车充电设施。但「应建尽建」不等于「应充尽充」,供应与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缺口。缺口达到多小,才能让小区业主放心地停车充电?根据公安部通告的精神,作为管理责任主体,小区物业有必要对此充分调研,结合人口数据、空间格局、充电需求,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对于物业公司缺位的小区,政府部门则应指导帮助居委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电动车是我国居民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也正因其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车成为人们日益担忧的对象。化解个人便利与安全之间的矛盾,需要每一个车主自觉遵守规定,作出必要让步。但事涉公共安全和集体便利,小区管理者乃至城市管理者要主动作为和担当。规定不能形同虚设,执行要不折不扣;小区公共空间不能无序规划,则需要更多的智慧。
作者:孙欣祺
文:孙欣祺编辑:孙欣祺责任编辑:王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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