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商户在店铺的玻璃门上贴了一张A4纸大小的招聘启事,被城管处罚;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一商户在店内靠着玻璃门放了一个广告牌,也被城管处罚。近日发生的两起「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被处罚事件,引起公众强烈质疑。虽然事情得以迅速纠偏,但其所暴露的营商环境和城市治理方面的问题,值得深思。
门头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招牌不能标注电话;店招颜色字体要统一……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怪事奇事时有发生,招致民怨。究其原因,是这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忽视民情民意,一味追求「面子」,而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个「里子」,是城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
上述事件引发公众的抱怨和质疑,反映出公众对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实行「一刀切」做法的不满,对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管得太宽、服务太少」,甚至做出一些违背基本常识的事情之无奈。
不管是「面子」还是「里子」,都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子。一座城市的市容市貌固然很重要,但市民的幸福指数更重要。不顾民生,一罚了之,无疑是为了「面子」而踩踏「里子」。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动辄拿「依法依规」回应公众,但规则不能冷冰冰,执法不能硬邦邦。且不说这些规则是否合理合法,退一步讲,即使商户有一些小过错,相关部门也可以用责令改正的方式进行处理,彰显执法温度,岂不更好。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发展必须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衡量城市治理的绩效并非只有「面子」是否干净一个标尺,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是更重要的评判尺度。忽略了这一点,城市治理就可能出现不同频、不同步的问题。
在城市治理中,很多「小事」其实事关公共利益和公众感情,处理不当,就可能变成人人关心的「大事」。在城市治理中,如何既要「面子」又要「里子」,如何寻求城市治理的最优解,「A4纸」「店招」之类的事件,给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部门上了深刻一课。
曹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