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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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过去菜市场中常见的生鲜灯
在售卖生鲜食品时不可以再使用了
可是江西南昌县的观众反映
当地的澄湖东路农贸市场里
仍然有不少卖肉的商贩在继续使用生鲜灯
2月29日上午,都市频道记者在南昌县澄湖东路农贸市场看到,市场里不少卖肉的商贩确实还在使用生鲜灯,有的摊位是几盏白色灯光中间夹杂着一两盏彩灯。
彩色的灯光照在售卖的鲜肉上,色彩十分艳丽。
还有部分卖肉的商贩虽然使用的是白色灯光,可是在灯罩外面,却套上了红色的塑料袋,照射出来的灯光也变了色。
都市现场记者将澄湖东路农贸市场还存在生鲜灯的情况,反映给了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股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现在还有部分商贩继续使用生鲜灯,或者变相改变灯光颜色的情况,他们将会继续加强监管。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股 副股长 樊攀:我局对县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感官性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的照明设施 ,将持续加强巡查。针对农贸市场开办者,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商户,进行行政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