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社会

为何由公安派出所监督消防工作?

2024-07-11社会
#深度好文计划#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同时,公安派出所拥有先天的体制优势,其人力和社会资源覆盖城乡,熟悉当地情况,能够迅速开展工作,且具有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和长期的消防监督执法实践。实践证明,公安派出所在应对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日益复杂的消防问题上,效果显著,每年检查单位数百万家,办理大量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对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面临多重问题。例如,法律法规不健全,【消防法】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规定模糊,缺乏明确的强制性,致使执法权威性不足,以及跨部门办案流程的困难;由于法规缺陷和消防队伍转隶改制,公安机关及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的认识和执行力下降明显;公安派出所承担多种职责,缺乏专职消防民警,难以将消防工作作为主项来执行;考核系统也存在问题,过于强调数量而非质量,造成工作动力不足;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如电动车火灾、阻塞消防通道等问题频发,且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反映出监督和整治机制的不足。

为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常规保障机制,需从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和教育培训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人员机制应确保消防民警为精力充沛、年龄结构合理的正式民警,以增强消防监督的形象与效果。经费保障机制需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持,包括办公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及消防协辅警的工资待遇,确保基层消防监督人员能安心、尽职工作。教育培训机制应由政府和公安部门联合牵头,转变传统观念,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并制定常态化的教育培训奖惩制度,促进消防监督人员主动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教育培训氛围。

公安部门应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整体公安工作进行协调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与其他警种工作同考评、同检查、同部署。在绩效考评中,合理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比重,并在局务会和党委会上统筹布置消防工作。在整改火灾隐患和重大隐患整治方面,实施联合执法,并在内部网页上增设消防工作通报栏,定期通报具体情况。各级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主动发挥助手作用,向主管部门建言献策,协助构建完善的消防工作管理机制,指导、协调派出所的消防工作。邀请现役消防机构共同参与,定期研判和分析新形势,处理派出所消防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公安派出所在进行消防监督执法中,由于面对广泛的监管需求及众多单位,存在监督与执法的挑战,尤其是在缺乏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容易导致违纪违法行为。一方面,需要建立并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行政执法标准与监督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并依据【消防法】,制定符合本地特性的统一性消防监督工作章程和示范卷宗。另一方面,还需加强公安派出所与消防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简化并完善执法办案反馈机制与审批程序,是确保消防监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的关键措施。

公安派出所应优化配置各种资源,提高消防监督效果。在预防火灾方面,充分利用干警对辖区单位的了解,通过多警联勤机制,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消防检查与监督,及时消除威胁居民安全的消防隐患,预防并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惩治违法行为方面,应发挥干警的威信和执法经验,保持高压态势,提高办案速度,严格落实执法标准,确保一旦发现消防违法现象即刻处理,树立公安派出所的权威形象,从而有效消除各种消防违规、违法行为,保障消防安全。

提升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与管理水平是优化监督工作实效的关键。公安消防机构应指导派出所细化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放在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检查监督上,确保有效配合消防机构整治和排查火灾隐患。推动辖区内三级消防安全的「九小场所」等重点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确保辖区内的火灾形势稳定。应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安排专人通过上门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向派出所兼职消防民警普及消防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并制作图文并茂的手册,便于查阅,从而提升消防执法质量。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部门的基层力量,具有熟悉辖区情况与群众基础的优势。由于现役公安消防警力不足,迫切需要将派出所纳入消防监督体系。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与能力,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以最大限度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实效,为民众营造更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上下齐心协力,统筹安排。目前正值各项执法改革之际,通过顶层设计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一并纳入,进一步强化其消防监管职责,切实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