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来消息说,公司规模比较小,给法人只交社保,不发工资,一直零申报。但是在申报的时候,突然收到税务局提示:
请问,这个是什么新的监控指标吗?是以后不能只交社保不发工资了吗?还能继续零申报吗?
从税收监管指标上来讲,对于长期零申报的预警监控,并不是一个新鲜事。无论哪个税种,如果出现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零申报,都会引起税务局的重点关注,有的税种甚至还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
个税连续零申报,目前是不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的。但是,个税长期零申报,确实属于一种异常行为,毕竟公司的员工长期不领工资,是不合常规的,税务局会怀疑:企业是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支付了工资薪金,企业有没有按规定进行了个税的代扣代缴?企业是不是存在相关的涉税违法行为?
但,怀疑不是禁止。实务中,也确实存在员工长期不领工资的现象。比如,人家企业就一个法人,且已经不怎么经营了,或者企业的领导只是年底拿年终奖,平常就是不领工资等等。
这些都是正常合理的情况,系统弹出的窗口,只是提醒,不是阻断。对于正常合理的情况(包括只交社保,不发工资),大家可以直接忽视类似的提示,继续申报即可。
在这里顺便提醒大家注意,企业申报缴纳社保,是分为两部分的,一部分是企业承担的,一部分是个人承担。如果员工工资为0,单位只交社保,个税申报上来讲,是要区分两种情况的:
第一种情况: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员工自行补齐,即员工工资真实为0
比如,小明所在的企业当月为小明缴纳了1296.56元的社保费用,其中企业承担部分为900元,个人承担部分为396.56元。小明当月以转账的形式,将396.56元支付给企业。这种情况下,小明的工资为真实的0元。会计处理参考:
1、计提企业需承担的社保费用:
借:管理费用-社保 9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900元
2、企业缴纳相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900元
其他应收款-员工 396.56元
贷:银行存款 1296.56元
3、收到员工支付的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时:
借:库存现金 396.56元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 396.56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承担的396.56 元社保费用,无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计入企业费用。
个税申报时,小明的收入为0,进行零申报相关操作。
第二种情况: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也由企业承担,即员工工资表面上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