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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答主说得好,「爱猫爱狗是爱好,不是善良,不是道德」。
善良和道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在人身上,我们说保护野生动物是道德,是因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所以说是保护野生动物是道德。
保护流浪猫狗,是增加社会风险和隐患,这不是道德,是缺德,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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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1、家养的狗是人的财产,流浪狗是无主财产。流浪狗不是野生动物,不是生物链上的一环。对城市来说,是寄生虫,是隐患,是失控的环节,是养狗人责任心低下的外在表现。
2、生命平等吗?我认为生命没有绝对平等,人类对生命尊重,并不是说把所有其它生命跟人一样看待,甚至凌驾于人之上(这是反人类)。人类对生命的尊重程度受限于人类文明的大小程度,读读历史,现阶段人类对生命的尊重已经达到了历史巅峰。要想让人类所定义的相对平等更加广泛,只能寄希望于人类的权利继续扩大。
3、在现阶段大量的人口连温饱都没有解决,少部分人在这呼吁提升狗权,我觉得是不合适的。作为个人你可以去做,倾家荡产救助都可以,但是你如果要求用社会的公共资源去做,那就别怪有反对的声音。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宝贵的,多一分去救助狗,就少一分去救助人。只有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物资极大丰裕,也就是说,实现了共产主义,才可以不计代价的去做任何事,改善这种状况。
4、还有就是同理心的问题。我认为人的同理心最好不要用到狗身上,因为地位不平等,如果你非要去跟狗共情,那你是自己愿意,不要强迫别人也愿意。强行把狗的地位提升到跟人一样,必然会损害人的利益。少部分人完全可以自己降地位跟狗一样,只是以后发言,不要再自称「我们」「人类」,因为「我们」不想被代表。建议「狗是人类的朋友(伴侣、儿子)」改成「狗是我的朋友(伴侣、儿子)」。这样,别人就一定不会再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