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某些东西是怎么散布洗脑包的:
可谓铺天盖地。
咱们逐条分析——
1、氟乙酸根本就不是禁售农药,不存在有身份才能买到。禁止使用的是 氟乙酸钠 。但凡具有初中以上化学知识的人都明白,不是有三个字一样就说明两个东西一样的。
并且此条旨在暗戳戳地诋毁中国公安。
(注:「毒鼠强」特指「四二四」,见下图)
2、现行法律没有「投毒罪」,只有「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此次案件显然是不具备构成要件的。并不是想当然的下毒就算,更何况不是给人下毒。而当事律师是这么说的
氟乙酸虽然是毒害性物质,但也要看行为人投放的点是否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如果只是针对狗的定点投喂,也不构成此罪。3、典型的小动保自欺欺人式的宗教预言。更有甚者直接恶意编排【退休警察故意通过不可告人的渠道搞来氟乙酸这种有挥发性的剧毒,不光为了毒狗,更是为了顺带把人也害了】。
可见春秋笔法、造谣生事、添油加醋、恶意揣测、拟人煽情……依旧是某些东西在各种方面攻击中国的惯用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