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造孽吗?
从这对话里,我都感觉到了宠物医务工作者的无奈。
医生本着医者仁心,想救这只狗,甚至费用的事都可以减免。
然而主人还是轻描淡写的表示,无所谓,爱怎样怎样,反正我不想花钱。
看得真的气得发抖。
虽然在法律上,这狗属于该女子的财物,她做的所有事情皆不违法。
但是这些事情绝对缺德。
要说对狗的断尾和超小体,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那给狗打美容注射液,开眼角,不是新时代的造孽吗?
宠物美容连一整套的科学理论基础都没有,直接把人用的东西生搬硬套到宠物身上,这真的是对宠物负责?
你喜欢漂亮的狗,那你就直接买漂亮的狗啊?
又舍不得花钞票,又要好看的狗,就拿去美容?
之前还出现过给猫咪狗子染色的情况。
这些实打实的造孽行为,我只能理解成:
现在养宠物的门槛实在太低了!
这些人事实上就是责任心差还容易跟风一时兴起的那伙人。
其实并不只是养宠物,他们做别的事肯定也是一样的。
毫无责任感,毫无公德心。
只不过,养宠物牵扯到一条生命,显得更加恶劣。
就比如题目中这种主人。
想让狗好看,就异想天开的给狗打美容液,开眼角。
想让狗瘦,就给狗吃减肥药,狗产生不良反应就给狗喝洗衣液催吐。
这简直就是在拿狗做实验嘛。
这个女的的微信叫「粉笔无言写春秋」,说不定就是个人民教师。
如果我有孩子,我还真就不敢把孩子送给她教。
毕竟她这个责任心,我觉得就不适合做这个职业。
而且这也折射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人?
不处理,又说不过去,毕竟一个缺德的人污染了大众的精神世界,看到的人都想骂她两句。
处理吧,又没有什么执行标准。
你说宠物保护法或者动物保护法,那更是无稽之谈。
法律保护人的利益而不是动物的利益,短期内不太可能浪费法律资源处理这些事。
结果就是僵在那里。
无责任心无公德心的人依旧胡作非为。
被恶心到的人依旧在谩骂在网曝。
讨厌狗的人依旧在说着「法无禁止即可为」。
最后倒霉的只有狗。
虽然现在谈这个事还尚早,但是我依旧希望:
国家在享受宠物行业飞速发展带来的税收红利就业红利的同时,也能出台一些法律法规规范养宠人的行为与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不文明养宠的、遗弃的以及题目中这种乱来乱搞的。
对养宠人,对不养宠人都是利好的。
希望题目中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吧,也希望被这个主人害死的狗子下辈子投胎能找个好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