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角度上,流浪狗属于无主物。
无论是杀流浪狗,还是救助流浪狗,都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范畴。
救助、收养,不违法。
临时投喂不违法。
长期定点投喂,导致流浪狗聚集,流浪狗伤人,要负责任。
杀流浪狗,不违法。
公共场合杀流浪狗,如果对其他人产生影响,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不按照防疫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也是违法行为。
虐待动物并传播,有可能构成传播血腥暴力。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至于你俩的辩论,根本就说不清谁对谁错。
毕竟两种做法都不违法。
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完事了。
那些叫嚣见到流浪狗应该立即杀死,以及叫嚣把流浪狗当祖宗供起来的人,都不是啥好人。
叫嚣该杀自己不杀的,叫嚣要救自己却不救的,那叫键盘侠。
差不多就这样吧。
最后建议重罚遗弃宠物的人,这些人才是最可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