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铲屎官并不会因为是否养宠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毕竟都是个人自由。
直到我遇到了楼下恶邻。
中年胖男,满口恶言,脾气暴躁。说我家的猫日夜蹦迪,让他无法睡着。去居委会告状。要求把猫关笼子里,他睡醒了才可以放出来。
关键是他一直睡。
居委会也很糊弄,原话转达,要求我关猫。我说,不好意思,我没这个义务。我并无违法。
后来闹到派出所。说我不文明养猫,养的畜生 让他这个人睡不着。每天几小时几小时的蹦迪。日夜蹦迪。警察也奇怪。但是还是调解了。约定晚上10个小时,控制猫咪活动。不要有大响。
买了很多东西。差点把家包成粽子。晚上也差点把猫盖上被子。仁至义尽了。
依然作。死里作。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报警说我超他睡觉了。
对于这种脑子乱搭的人 我也是到了忍耐极点。他不养宠物,他认为所有的宠物都该死。
在警察那边,调解告吹。我的猫是我家人。而那个人,他甚至都算不上人。对宠物如此恶意。
他威胁着要起诉。我说你去吧。如果法律认为我错了 你再来说话。
这是让我对某些不养宠人的理解发生转变的一件事。当然,我认为仅仅个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