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乎乎,未婚先育就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把自己往被动境地里扔,至于流不流又不是他的身体遭罪,只能说太傻了,人家男方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就是现在局面,爱答不理。
在中国社会,就是这样,父母又不懂得教育小孩性知识,做到合理避孕,父母又不交给自己的闺女学会矜持,人家能强暴你说明已经走的太近了,你给了对方强暴你的机会了。
只能说投胎都是个技术活,一个女孩投胎到这样的家庭,并且不懂得合理避孕,并且不知道未婚先孕的结果就是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灵的折磨,未婚先育,未婚先孕没有几个善终的,原因很简单路子走错了。
既然知道对方是渣男,还用犹豫吗?这孩子指定不能留,赶紧搞掉老死不相往来,可是偏偏女人耳根子软,裤腰带松,于是乎就有了一孕傻三年的案例,此时不离开等待何时?此时不流产等待何时?
人家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出不出钱全凭良心,全看自己心情了,你倒好还傻乎乎的沉浸在怀孕的大脑失灵期,赶紧离开他吧,离得越远越好,下一次感情切勿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否则倒霉的永远都是自己,而不是渣男,渣男巴不得女方倒贴自己,坐享其成了。
未婚同居就是拿男女双方的错误惩罚女方,未婚先育,未婚先孕就是拿男方的错误惩罚女方,离婚同样是拿错误的婚姻惩罚女方,原因很简单,怀孕,流产,哺乳都跟男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有几个女人能像邓文迪那么理智,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该生生,该离就离,把时间,把机会,把人性,把男人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选错人生也是白生,所以邓文迪跟第一任丈夫美国房东老头只同居不怀孕,等美国绿卡到手果断离婚,假如他跟美国房东生育,那就没有默多克什么事了,所以关键时刻邓文迪表现得何等理智,小小年纪20出头就那么睿智。
邓文迪嫁给默多克,她认为是时候生育了,首先她知道生育才可以分默多克巨额财富一杯羹,其次如果拖到40来岁再生已经晚了,邓文迪的果断,理智,再一次展现出很优秀的眼光,分手分几十亿提前退休,遨游全球。
邓文迪作为名震寰宇的富婆,找小鲜肉太简单了,跟白人小鲜肉欣赏夕阳余晖,落日朝霞,何等快活。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怜之人必有无知之处,优秀之人必有过人之处,优秀之人必有睿智一面。
认知的不同决定了不一样的人生,不求每个女人都是邓文迪,如果是那样,默多克都不够用的。关键是最起码选对人,不至于被渣男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