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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夭折男子向医院索赔 200 万:医生曾两次建议剖腹产但被拒绝,出事后男子说:哪怕我一直拒绝剖腹产,医院也有责任保证孩子产妇生命安全

2022-01-14亲子

类似事件,我身边就有两个。 生孩子就是一场赌博,就是鬼门关走一圈。 这个事情和我表妹的遭遇有点像。

不过表妹很幸运,孩子救回来了,现在都读幼儿园了。

另外一个同学的孩子就没有这么好运,孩子虽然救回来了,但是成了脑瘫,现在还在做康复,连幼儿园都不收。

表妹当时是26岁,比这个新闻里的33岁产妇要年轻,而且是头胎生孩子。

她也不是什么愚昧无知的人,家里也不缺钱,老公也懂事那种,不是那种愚昧落后的地区,是在省会城市的大医院生孩子的。

但是仍然遭遇了类似情况。 所以生孩子这件事真的不好说。

当时是这样的,表妹下午破羊水后住进医院,产前检查一切正常,医生完全没有提过要剖腹产,而且还说头胎生孩子,估计要生比较长的事件。

进了产房之后,那个医生也是没怎么理会,就让表妹躺在产房的病床上自己忍受着,给她挂了催产素,观察她宫口的情况,然后医生就坐在一边写病历、玩手机、聊天。

和新闻里那个丈夫描述的差不多。

然后时不时的观察一下表妹的情况。表妹身边的病床来来去去三个产妇了,一个一个地去了生产区的产床,生了孩子出去了,表妹都还没有要生的迹象。

过了五六个小时,宫口才开了一半,医生就建议说可以打那个无痛分娩针。

表妹就问打了会怎样。

医生就说打了会没那么痛,不用那么辛苦。

表妹想着都已经熬到一半了,这个时候才来打,好像有点迟了,苦也受了,干脆就熬下去吧。要是医生一开始就说要打,她估计就打了。

结果医生劝了几回之后,还嘲笑表妹说打个无痛分娩针都不敢做主,才两千块钱。(顺产费用大概两千多,加上无痛分娩针大概五千多,如果是剖腹产,则要八千多。)

表妹其实也不是计较钱,她是之前了解过,如果打了无痛分娩针,有些人产后腰会很痛的,她就不太想打,关键是已经熬了一半痛了,还不如熬完它。

表妹没说什么,医生也就不怎么理会了。

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三四点了,过去了七八个钟头了,都还没生出来。那个医生也不觉得有问题,也没说要剖腹产。

一直到早上五六点钟,那个医生检查了表妹之后,发现情况非常危急。

胎心在不断下降,她就慌了,马上打电话给主任,报告情况。

主任正在家里睡觉,一听这个情况,就说她马上回来。

当时已经是早上六点多了,表妹听到动静,就问医生怎么回事。

医生就说:」你可能要剖腹产。「

表妹就有点惊讶,怎么突然才要剖腹产?

医生就怪她:」叫你打无痛分娩针,你不打,你看,现在宫口开得太慢了,孩子生不出来,在宫内窒息了!"

表妹一听就慌了,马上同意剖腹产。

医生就连忙让表妹的老公签字做手术,表妹老公听了,也是吓到手抖,马上就签了字。

但是表妹心里觉得奇怪,就问医生:「是因为没有打无痛分娩针才生不下来吗?」

医生说:「打了无痛分娩针可以帮助你快点开宫口,这样可以顺利生,不用拖这么久,拖到窒息。」

表妹就非常自责,一直觉得是自己害了孩子。 (事实是不是真的会影响,我也不懂。)

三十分钟后,那个主任就赶回来了。那时候也准备好了做手术了。

主任回来一看,就把那个医生骂了一顿,说她怎么会把事情搞成这样,怎么会生了一晚上都没生下来,生了十几个小时了,都没发现问题,没有早点送去剖腹产!

最后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全身青紫。

当时手术室里,不仅来了产科的人,还来了新生儿科的人,就是来抢救的,怕时间不够,把所有最厉害的医生都叫回来了,就在那等着孩子一出生,就马上抢救。

怎么说呢?算这个医生幸运,也算孩子幸运,也算表妹一家幸运,孩子救回来了,没有什么后遗症。

表妹也就没有提任何事情。那个医生后来在表妹出院之前还特意来看看表妹,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后怕自己差点就造成了一个医疗事故,还是出于什么心理。

所以,生孩子这件事,真的是一场赌博,中间很多变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而我的一个同学,则没有这么好运。她也是生了好长时间都没生下来,那些医生也是没有说要剖腹产什么的,也是在最后发现胎心在下降了,才转去剖腹产,最后孩子生出来,也是要送去抢救。

但是不幸的是,孩子在宫内窒息的时间太长,缺氧时间太长,孩子脑瘫。

这几年,她一直在带孩子做康复治疗,一边和医院打官司,到现在都还没有打赢。

新生儿夭折男子向医院索赔 200 万,卫健委表示「产前多次拒绝剖腹产建议」。

产妇的丈夫认为,「虽然我不懂这个剖腹产,但是我在他们医院就医,

最后孩子保不住了那他们就该承担这个责任啊」,

「哪怕我一直不同意剖,医院也有责任保证孩子产妇生命安全。」

产妇的情况是33岁,怀孕过六胎,现在生的是第三胎。

生产前医生建议剖腹产,丈夫拒签剖腹产同意书两次,要求顺产。

丈夫说生产前医院就建议刨所以签署了两份拒绝剖腹产,

理由是产检一切正常,前两个娃也是顺产,没有直接刨的理由,就想先顺产试试看。

到了下午一点多宫口全开,一直到四点孩子出来期间,整个生产过程,医院未再建议刨,

丈夫的意思是说如果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医生建议刨肯定听医生的,但是医生没建议,

孩子出来胎心就很低了直接进了重症监护。

医院方面的说辞是「生产过程中」多次提醒不适合顺建议刨,

家属拒绝,所以按家属要求顺产,最后才会出现孩子出生胎心低的情况。

丈夫的重点是说,中途三个小时没生下来的时候,医院没再提出刨腹产建议。

最后孕妇有危险了,产妇自己也说要剖腹产了,就找了主任来看,

主任看了后就说要立刻刨腹产,于是才刨腹产,

只是孩子还是没保住,第二天就夭折了。

丈夫觉得中途医生或者护士应该早一点给她的妻子做刨腹产,

或者早点发现必须要剖腹产,如果是生产过程中和他解释了,说了,他一定会同意剖腹产。

现在家属就抓住这一点,问医院为啥中间几个小时你们不说剖,如果你们说,肯定剖的。

至于医生在产前提了两次剖腹产的理由是什么,双方都没提。丈夫则认为产前检查正常。

这个是不是医疗事故,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 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则有权要求赔偿,否则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 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产妇生孩子需要签字的时候不可以由产妇自己签,或者娘家妈妈签,不知道什么时候选择权和决定权可以把握在产妇自己手里。

是否剖腹产该孕妇本人替自己负责,又不是本人昏迷了没法沟通!不明白为什么要丈夫或家属来替产妇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