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7日消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此前报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1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 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搞钱色交易; 毫无纪法底线, 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转自:每日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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