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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属地公安原局长获刑 12 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2024-01-22新闻

比起结果来说,不过比较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是,被判刑的消息来自于一份法院工作报告。

其实这个案件应该是老早就判了,只不过之前的裁判文书没有公开,反而是在几个公众号把整个团伙的情况都透露出来了:

「法度Law」独家获的得两份判决显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再有四名保护伞被判刑。
其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原所长胡斌,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长虹道警务站原副站长韩志勇,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原民警陈志伟,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由此案被调查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祥丰道派出所所长毛忠,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而我们主人公马局长呢,则是:

7月12日「法度Law」披露,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因受贿600余万及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因受贿30余万及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

那么算是官方发布得到认证的确这么判了,则是来自于被异地审理的廊坊法院的工作报告:

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 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不过其实这也值得我们反思,既然马前局长爱军早就锒铛入狱,那么为什么有关机关没有及时公布「示警」 ,反而是以工作报告这样的形式广而告之,着实有趣。恐怕多少也是唐山当地机关有些许「遮丑」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