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12月29日公告披露收购国都证券进展。各方根据【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相关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分别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信托」)、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津重信」)、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嘉鸿」)、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远为」)、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中峻」)签署补充约定:一是双方无法在2024年2月28日前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前签署最终交易文件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二是转让方承诺,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或至【补充协议】终止之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转让方及其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或关联方不得就处置目标股份及/或对应的权利和权益事宜直接或间接向浙商证券及其指定人士之外的任何机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