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和市公安局如果命令不一致,县公安局长应该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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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与市公安局的指令存在矛盾,县公安局长应该听从哪一方呢?面对两边都是上级领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县公安局隶属于县政府,自然要服从于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然而,市公安局在整个公安系统中又是其上级单位。
理论上,两方都应当倾听,但实际上,县委可能会发布与市公安局截然不同的指令,甚至是相对立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遵循哪一方的指示,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不过,如果一定要说有某种倾向的话,县公安局长更倾向于遵从县委的指示。
县公安局长为何更倾向于遵循县委指示?
根据我国【宪法】第107条的明确规定,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其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事务的机构,其中也具体涵盖了公安工作。
换句话说,县公安局是县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直接接受县政府的领导。同时,作为代表党的机构,县委负责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及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公安局长尤其需要服从于县委的指示。
如果县公安局长不遵循市公安局的命令,会造成什么后果?
尽管市公安局是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但其职能主要集中在公安系统内部的业务指导。实际行政管理方面,仍然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为主导。
这就是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中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里的「块」是指各级公安机关需接受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条」指的是公安系统内部上级机关对下级的管理。
因此,如果县公安局长选择遵循县委的指示,而不是市公安局的命令,从主次关系上看,市公安局似乎无话可说,但实际上情况要复杂得多。
县委与市公安局的指示究竟该如何选择?这不仅考验了县公安局长的智慧,也体现了他的立场和能力!
县公安局长在面对县委和市公安局的指令存在不一致时,首要任务不是选择,而是进行判断。
若一味遵循「以块为主」的原则,盲目服从县委的指令,而忽视了「条块结合」,甚至与上级公安机关,即市公安局产生对立。
这不仅破坏了公安机构统一领导的大原则,也不利于上下级之间的协同工作。
县公安局长应如何选择听从哪一方的意见?
县委和市公安局向县公安局发出不同命令的原因,通常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冲突,而是因为视角的差异,才导致了命令上的不一致。
此时,作为具体命令的执行者,县公安局长若发现该命令与地方稳定相关,应在与市公安局沟通后,优先遵循县委的决定,同时也需考虑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
若命令与纯粹的公安事务相关,那么应优先遵循市局的专业安排,但必须向县委进行解释说明,赢得他们的支持后再行处理。
总体原则是要及时报告,居中推动协调,通常情况下都能够解决,只担心极端情况的发生。
县委和市公安局下达的命令存在矛盾且无法调和,县公安局局长应该如何做出选择?
类似的问题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也有呈现,只不过做决定的人是市公安局长赵东来,而非县公安局长。他最终选择服从市委书记李达康的指令,而不是公安厅长祁同伟。
当出现如此明显的命令分歧时,通常表明某一方的个别领导在随意下达指令,这些命令不仅违反了组织原则,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因此,如何选择,这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党性原则,这就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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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县公安局在执法时更倾向于遵循县政府的指示或是市局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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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报道,一名被称为「听话」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因受判刑,上级的指示并不能作为其违法的理由。
http://news.youth.cn/jsxw/202010/t20201009_125240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