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刊登了
一则涉及知名女星 杨幂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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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
被告陈某某先后在微博平台发布的文字内容并附原告杨幂肖像照片,具有指向性、明显贬低、丑化了原告人格,系对原告的侮辱。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保全费140元,共计1140元。 陈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图源:人民法院公告网
这已不是杨幂第一次
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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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
泉州童龄纺贸易有限公司
因未履行致歉义务
被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还有多名网民
因侵犯杨幂名誉权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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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根据人民法院报公告,一位杨幂的「黑粉」因侵犯杨幂名誉权一案登报致歉,并表示已全部删除此前发布的侵权信息,今后绝不再侵犯杨幂的合法权利。
2024年7月,天眼查App显示,杨幂与邱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新增执行信息,邱某某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150元。该案件于今年3月开庭,4月审理终结。此前,杨幂方发布反黑维权进度,称将与律师密切关注动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纷纷表示:
支持艺人维权!
同时侵权方赔偿金额应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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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 新闻坊、九派新闻、成都商报、人民法院公告网、新华网财经
编辑 丨 翟晓晨
责编 丨 郭启迪
审核 丨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