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在医疗费用的支付过程中
我们常常会听到
「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
它们有什么区别?
医疗总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
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个人自付是什么?
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
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
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个人自费是什么?
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举个例子
小张在医院住院看病,总花费4500元,其中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4200元,医保报销3600元,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300元。
个人自费就是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300元。
个人自付是医保目录内经医保报销后,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即4200元-3600元=600元。
简单来说,医保统筹支付和自付支付,对象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个人自付」就是本次结算中属于基本医保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自费」指的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医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