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入刑后实际执法宽严的调整。 醉驾入刑后,各地加大了查处力度。根据司法解释,80mg酒精/100ML血液就构成醉驾。结果,大批醉驾者,并未发生交通事故,但被刑事处罚。后来,由于被刑事处罚的人太多了,执法过程中,对血液酒精含量进行了调整,较多的地方是达到120mg才刑事处罚。
本次调整,看得出,上面有进一步缩小打击面的意图。但醉驾入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不可能取消。因此,只能在执法和司法层面进行调整,以实际缩小犯罪圈。
本次修改,突出了重点打击少数情节严重的,而放宽情节较轻的。后面才是重点。主要体现在对初次、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驾大大从宽:
第一,明确将入罪的标准提高到150mg,将大大提高入罪的门槛。意味着150mg以下的,将不再以犯罪处理。这是最大的改变。
第二,将临时挪车、接替代价入库等短距离醉驾,排除在犯罪之外。
2、调整的背后。 目前,醉驾仍是犯罪人数第一犯罪类型。2022年两高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被提起公诉174.8962万人,其中危险驾驶罪35.0852万人,被公诉危险驾驶罪的人占全部被公诉人的20%。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其中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34.8万件,危险驾驶案占全部刑案的27.7%。另,2021年全国起诉以醉驾为主的危险驾驶案件35万人,危险驾驶案连续三年成为刑事数量最多的犯罪(百度新闻数据)。试想,如果每年30万人,30年,光是醉驾,就会造成近1000万有犯罪记录的人,如果再考虑亲属等相关人,影响面是很大的。
3、执法思路的调整。 以前 , 之所以醉驾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原因在于「执法不严」,而不是处罚不狠。违法犯罪的原因,最主要的是行为人的侥幸心理。飞机坠毁人一般没命,人们之所以仍敢坐飞机,是因为发生概率很低。如果违法被抓的概率很低,则有更多人因侥幸而违法。可见,法律的效果,并不在于处罚多狠,而在于严格执法,使得违法犯罪有较大概率被抓,即所谓的「严而不厉」,足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犯罪(同理,贪官最大的原因并不是法律不够严厉,而是查处率不够高)。以前醉驾较多,现在相对较少,也并不能完全归功于「醉驾入刑」,主要是查得更严。只要严格查处,即便不入刑,也能较大程度遏制醉驾。 所以,对醉驾,并不需要一律给予刑事处罚。
今后,对醉驾的执法,在打击面上,将突出对醉驾行为的查处密度,减少醉驾的漏网之鱼,消除相关人员的侥幸心理。在打击力度上,将严厉打击的重点,定位在深度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以及屡教不改的人。而对于一般性醉驾,将大面积适用行政治安处罚,而非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