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英文。
牛津词典:
divide (verb)[intransitive, transitive] to separate into parts; to make something separate into parts
The cells began to divide rapidly.
The questions divide into two categories: easy and hard.
30 divided by 6 is 5.
公理:
30 divided by 6 is 5.
30除以6等于5。
所以:
除以 = divided by
因为:
以,用也。——【说文】所以:
除以 = 用xx去除 = use something to divide
所以:
除 = divide
所以:
\frac{1}{3} = 1除以3 = 3除1
因为:
\frac{1}{3} = 3分之1
所以:
除 = 分之
总结:
divided by = 除以
divide = 除 = 分之
\frac{1}{3} = 1除以3 = 3除1 = 3分之1
中文也好,英文也罢,都是有很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和不规则语法的。比如除法有除和除以的区别,那为什么减法没有呢?除法和减法都不满足交换律,而除法的逆运算满足交换律,减法的逆运算也满足交换律,从除法和减法在加入倒数/相反数之后与乘法和加法能够统一的角度来看,「减」和「除」应当要么都有加上「以」做后缀的区别,要么都没有这种区别。除法有,减法没有,英语里也是如此。
我个人认为,搞清楚概念是好的,但是实际应用中只需要保留其中一种就行了。按照平时习惯是从左往右读和从上往下读,因此保留「除以」比较好,舍弃「除」和「分之」。但是更进一步地想,加、减、乘、除,都是一个字,但是乘以和除以多了个「以」,怪别扭的。现在已经不怎么区分「乘」和「乘以」的区别了,或许可以把「除」的意思解释成「除以」,以后就说「除」,但是意思是现在我们说的「除以」的意思。即:
8加2:8+2\\8减2:8-2\\8乘2:8\times2\\8除2:8\div2
这样一来就整洁优雅了。其实没必要搬出说文解字去抠字眼,因为这些本质上是数学记号,以清晰简洁为要。
刚刚写到逆运算的时候,觉得加减法和乘除法好像不严格满足互为逆运算的条件,于是查了一下:
(这里本来应该有空格的,但是知乎编辑器有毛病,引用块首行显示不了空格)数学讲究严谨,因此教师课堂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犯知识性的错误,不少教师在教学中都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那么「加法也一定是减法的逆运算」,甚至认为「加法与减法互为逆运算」。但是,大多数初等数学理论书籍中都只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而对「加法是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和「加法与减法是不是互为逆运算」则闭口不谈,小学数学教科书与教学参考书也是这样处理的,另外查阅了许多资料也是如此。其实,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对「运算」和「逆运算」进行定义,弄清楚「逆运算」的内涵。一般来说,运算都指代数运算,它是集合中的一种对应。对于集合A中的有序元素对a、b,有集合A中唯一确定的第三个元素c与它们对应,叫做集合A中定义了一种「运算」。由这个运算可以得出两个运算,就是把a、b中的一个当作需要求的,而把c当作已知的,这样得出的运算叫做原来运算的「逆运算」。它的第一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b,使元素a与它们对应;它的第二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a,使元素b与它们对应。如果一个运算满足交换律,即这个运算对于任意一对元素a、b或b、a,永远得到同一结果,那么这个运算的两个逆运算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运算有唯一的「逆运算」。
例如,对于整数集来说,任意两个整数的加法运算满足加法交换律,所以加法有唯一的逆运算减法。又如,任意两个整数的乘法运算满足乘法交换律,所以乘法有唯一的逆运算除法。
但是,每一个运算并不都有逆运算。例如,在自然数集合中,定义了自然数的加法,而它的逆运算减法,对于任意两个自然数a、b,并不是总能施行的:例如2+3=5,已知5、3或已知5、2,都可以用减法来求另一个加数,这时我们就可以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又如5-3=2,已知5、2或已知3、2,这时不能都用同一种运算(加法)求另一个数,所以加法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即使认为减法运算有两种不同的「逆运算」加法运算和减法运算,就说「减法的逆运算是加法」、「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是不对的,甚至只说「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也是不妥当的。如果要说,就应该说成「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之一」。如同「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而乘法不是除法的逆运算」一样,道理亦然。
同时,还有教师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出发,认为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乘法与除法互为逆运算是对的。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两种对立的运算,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正运算和逆运算是对立的双方,是现实世界中正与逆的矛盾在数学中的反映,因此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数的加法和减法、乘法和除法互为逆运算,都可以相互转化。加法可以转化成减法,反之亦然。另外,加法和减法在转化的前提下统一起来了,形成了代数和的概念。可见,没有转化,就没有统一。同时,笔者认为小学数学也不必讲得那么深奥,简单点就可以了。但数学更应讲究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不能因为我们暂时说不清楚就迁就使然,草草了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