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答文中提到,我国 「2019年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占人均GDP的比例是38%」,这个说法是准确的,起码是符合官方统计数据的。链接如下: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6523元。人均GDP为70892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占人均GDP的比例约是38%没错儿。
然后, 美国2019年人均GDP是65188美元。美国2019年人均收入中位数是35977美元。美国2019年户均收入中位数是68703美元。2019年美国平均每户人口2.6人。68703/2.6 = 26424美元。 对应数据的链接如下,来自于美国国家统计局:
注1:美国以上的数据均为「人均/户均收入中位数」,而不是「人均/户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否并未扣税?而我国的数据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 我不确定这两个统计口径是完全一致还是有差异。
注2:美国人均和户均/每户人口的数字差异来源为,美国统计人均时,不包括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美国统计每户人口时,包括所有人。
于是,如果按照15岁以上人口的人均收入中位数算,美国的这个比例是35977/65188 = 55%。
而如果是用户均收入中位数除以每户人口的数字算,即包括全部人口,美国的这个比例是26424/65188 = 40%。
目前我不确定的是:美国统计局公布的「人均/户均收入中位数」,到底是税前还是税后。以及,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否包含未成年人。若对这些事项有专业了解的,可在评论中指出,提前谢过。
注意,此文并非否认中美两国的GDP,在消费、投资、政府指出、进出口四大项下的分配差异。我国目前是一个重投资和贸易的发展中国家,美国是一个坐在世界头号交椅上百年的第一发达国家,有差异是句废话。真正合理的讨论是,我国相比其他大型发展中国家,明显更倾向于固定资产投资,这对短中长期发展的优劣是什么。
此文仅是对「美国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80%」提出质疑。
更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
我国居民消费占总GDP比例约为40%,美国的居民消费占总GDP的比例约为68%。(CIA World Factbook)
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约为人均GDP的38%,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约为人均GDP的40%。
于是,更有趣的问题是,我国「总数」和「中位数」对应的比例是40% vs 38%。而美国的「总数」vs「中位数」对应的比例是68% vs 40%或55% -- 怎么差这么多?